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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儿童的能力不能仅仅依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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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16: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人在了解和认识儿童的能力时,往往比较依赖于成人与儿童的交流,特别是依赖于儿童的语言陈述。但问题是,儿童的认识和能力是否能够用语言陈述,是否容易陈述呢?
  儿童心理学家卡米洛夫-史密斯认为,人类对知识的表征有四个不同的水平。第一水平的表征是对外在环境中的刺激材料进行分析和反应的程序。此时的信息以程序方式编码,包含在程序中的信息是内隐的,且相互独立。这种表征产生正确的行为,能达到行为的成功(掌握)。第二水平的表征是外显的,它的组成成分已可用作材料进行操作,且变得灵活,但它还没有达到意识,还不能用语言报告。第三水平和第四水平的表征已通达意识,能用语言加以报告,与其他领域具有了跨领域的关系。
  卡米洛夫一史密斯认为,儿童的认知发展实际上就是表征沿着四个水平不断发生。重组的过程。从这一理论可以看到,儿童的认知发展有一个从内隐到外显、从未通达意识到通达意识、从不能用语言报告到能用语言报告的过程,而且总是处于这种重组过程之中。
  因此,当儿童的认知处于第一水平和第二水平时,他们无法用语言报告;当处于第一水平时,其表征是内隐的、不灵活的。成人低估儿童,正是对处于第一水平和第二水平的儿童做出错误的判断,误将不能陈述当做不具有某种能力或认识。而且,儿童可能处于不同“轮次”的表征重述中。比如,一个尚处低水平的认知,但却处于表征重述的第三、第四水平(通达意识,能报告),而一个处于较高水平的认知,但却处于表征重述的第一水平(只达到行为掌握)。显然,成人仅仅从语言陈述上评价儿童的能力,完全可能对后者造成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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