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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4月15日以来大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规范市场、整治秩序、提升服务,树立大理旅游良好形象,7月10日,大理州召开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就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
/ q; v4 o% a; w+ r5 J4 k1 Z会议要求,要在今年4月15日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秩序专项秩序整治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对旅行社的管理,从7月1日起,凡接到游客对旅行社投诉的,启动行政约谈给予严重警告,坚决执行“诉转案”要求,处理投诉与立案查处同时进行,投诉达到2次的,一律责令关门停业整顿;凡发现旅游社及其委派导游违反省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行为的,旅行社先行停业整顿,导游暂扣导游证停止接团,按规定一律顶格处罚;旅行社和委派导游接受购物场所返佣、回扣,进行虚假宣传、欺诈经营、强迫消费的,依法查处,列入“黑名单”和工商部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平台予以公示。二是强化对接待旅游团队购物店的管理,从7月1日起,凡接到旅游团队游客对购物店投诉的,启动行政约谈给予严重警告,并执行“诉转案”要求,处理投诉与立案查处同时进行,投诉达到2次的,一律责令关门停业整顿;发现购物店存在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诱骗强迫购物、不明码标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勒令停业整顿,经调查核实的,一律顶格处罚,达到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列入“黑名单”和工商部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7 W9 K% `, q2 A; R8 q" ^大理州旅发委常务副主任马金钟希望各旅行社、购物店进一步转变观念,顾全大局,诚信经营、依法依规经营,共同推进大理旅游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促进大理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大家做强做大打牢基础。(大理州旅发委宣传信息科 杨会仙)
$ W4 u D$ E3 _4 B) J: }" R5 H更新日期:2017-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