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白族的特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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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 j4 k6 A- U# a 我既然赞成白族是一种独立的少数民族,而不是其他任何民族的支系,那么,白族的特征究竟是什么,这就需要讨论一下了。. h* k5 [/ D3 o& B6 b1 T, C
但谈到这个问题,我们就需要知道,斯大林所说的民族特征,亦即是说,“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见斯大林全集第11卷,286页),这是指着民族说的,而不是指着部族说的。部族虽说也应当具有这四个特征并同样也是比较稳定的人们共同体,然而若和民族相较,那就有区别了(参看拙著试论民族集团及其发展规律,172~191页,云大油印本),这是需要明确的一点。
! w; W, W2 `* f% { 我们若拿这四个特征来衡量白族,就很容易看出:第一,白族是有共同语言的,那便是所谓“白语”。只因为“白语”还是一种部族的语言,而不是民族的语言,故其中又包含着若干不同的方言,这是很容易理解的。第二,白族是有共同地域的。大理白族自治州便是白族的共同地域。固然在这个自治州之内,尚包含着其他各个少数民族和一部分汉族,同时,在这个自治州之外,如在昆明和其他数个专区内,也还有白族的居民,然而大体说来,说白族有共同的地域是正确的。第三,白族是有共同的经济生活的。如大理的三月街、邓川的鱼塘坡会、鹤庆的松桂会和剑川的甸尾街、沙溪街、仕登街等,这全是白族所特有的部族市场。当然部族的经济生活和民族的经济生活是有区别的,若把部族市场和近代的民族市场相比较,那部族市场就仅具有一些萌芽状态了。第四,白族的共同文化特点和心理素质问题。这首先是表现在语言上。赵式铭在云南白文考一书内曾说,“凡滇西人相接,一操白文,辄曰:我白子一家也,则皆喜,若故交者,其远而亲如此。”(见所著手抄原稿,剑川文化馆藏),这是完全正确的。此外,就是表现在共同的礼俗和民间文艺方面。除去以上提到的本主庙、绕三灵和火把节外,我还看到,白族确实是一种喜欢唱歌的民族。这种唱歌,就是所谓“民家调”。像这样爱唱的习惯,虽不限于白族,然而白族的唱词却有其独特的调子和风格,而其内容却又包含着许多传说、故事和神话,故不仅是民间文艺表现形式,而且也是与该民族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和整个的生活方式全是有联系的。3 h9 N3 _/ h% p( q; j) T
总之,白族是具有独特的民族特征,她是一个独立的少数民族。
c5 R% t- u, c. e) ?1 s! ^% J 【原载:云南白族的起源和形成论文集,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