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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吃烤鱼男子禁渔期洱海非法捕鱼 价值百元换来拘役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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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5 16: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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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庭审

0 `: z3 b; M! R6 D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摄影 蒋理智)为吃烤鱼,云南大理两男子在洱海禁渔期非法捕鱼,不想却被洱海流域环保执法人员当场抓获。结果价值106元的鲤鱼8条及鲫鱼21条,为自己换来拘役6个月。近日,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来到湾桥镇向阳溪村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某、李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 U! n5 M$ W% N$ [! U" l2016年9月的一天晚上,杨某某工作结束给李某打了个电话,说有几个朋友想吃烤鱼,想约李某一同到洱海捕几条鱼,和朋友烤来吃。趁着夜色,两人带着准备好的电瓶、升压器、铁皮船来到湾桥镇古生村的洱海禁渔区域,下海捕鱼。不想却被洱海流域环保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共查获价值106元的鲤鱼8条及鲫鱼21条。
; z& i1 c, W; F' S杨某某与李某在法庭上均表示知错认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大理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某、李某共同在洱海禁渔期及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杨某某拘役6个月,李某2个月。
) o3 y0 g4 F7 Z7 Z作为2017年第一场“阳光司法”活动,庭审现场共吸引几百名当地村民到场旁听,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传效果。
4 F* s6 s4 }: E4 J5 R2 e, a向阳溪村民表示保护洱海是每个大理人应尽的义务,法院公开庭审对于遏制洱海非法捕捞有着震慑与教育作用。0 ^$ D5 W1 e/ m# L9 m5 s
自洱海保护亮点工作开展以来,大理市法院积极将洱海环境保护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推进。2016年,大理市法院到被告人所在村社公开审理了五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典型案件,期间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将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与旅游巡回法庭工作相结合,积极倡导文明旅游、环保旅游。2017年,大理市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理念,通过常规化公开庭审、法律宣教,进一步树立当地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为洱海保护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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