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夏天,我回乡省亲,有机会和父亲一起去镇上买空调,其间有不少意想不到的观感与体会:
一是刚到镇上时,父亲二话不说。就像系匹马一样,把他骑的摩托停在了镇口的一家摩托车行,便开始徒步逛街了,且没有给车上锁。理由是,车是在那家车行买的,老板会帮着看车,既省事,又能保证车子不丢。
二是在电器商店,我了解到当地农民大多喜欢到镇上赊购电器,即使他们手里并不真正缺钱,而卖方也愿意以此为促销手段。通常的约定是余款年底付清,不像按揭一样要利息,而且连欠条都不用打,店主会派皮卡车将电器直接送到农民家里。透过这个细节,你会明白当农民初次进城找工作时,为什么会以近乎赤诚的心态与雇主达成口头承诺,却很少想到要签什么合同来保护自己。他们全然忽略了那里是陌生人居住的城市,而非他们熟悉的可以通过个人信用实现自治的乡村。
这一切,恰好印证了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所指出的,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通过种种“知根知底”,直接或间接也把各种关系像蜘蛛网一样连接起来。你可以批评他们的相关交易有许多法律漏洞,然而事实上,能斥诸法律的纠纷并不多见。作为道惠共同体中的一员,绝大多数人都能较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使当地社会能在道德伦理的约束下保持阳对良好的运行。而少有欺骗行为发生。
历史一次次证明,对农民而言。他们遇到的最大的问题不是农民之间的失信。而是权力机关的失信,乃至国家信用的缺失。农民可以对来自邻居与社会的失信进行或明或暗的抵制,但是对于国家的“说话不算数”,却只有无能为力。
随着社会的开放与社会分工的细化,无论是熟人社会的乡村中国,还是半熟人社会的单位中国,人们的生活已经越来越“陌生化”,开始进入陌生人社会。
我们虽然可以自由抉择,却近乎宿命地将自己的生命安全和生活品质拱手交给了从未谋面的陌生人。我们不知道罐头和火腿有没有毒,不知道粮食和蔬菜是否被污染,不知道动车和飞机是否被正常检修。不知道司机和飞行员是否酒驾,不知道传说中口若悬河的布道者是否同时是个强奸犯……多么令人担心啊!过去“特务投毒”,总像武侠小说里的坏蛋一样,跑到水井边、食堂里,锁定目标,务求投毒效果立竿见影。而今坏蛋们用的都是“三聚氰胺投毒法”,像是天女散花,无远弗届,让每个人都活在侥幸之中。
当然,事情并不至于让人绝望。人类早被上苍赋予了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本性。他们不仅创造了国家,而且发明了法律,确立了契约背后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而陌生人社会得以维持的根本,就在于全社会尊重契约,愿意通过法律来调节各自的行为。遗憾的是,在这个“一切皆有可能”的时代,道德在不该退场时已经退场,法律在应该担当时未能担当。
安分守己的农民如何面对陌生人社会?在这个动荡不安的时代里,他们的最大苦恼恰恰是,一方面,进城后他们丢掉了熟人社会中温馨的身份;另一方面,新社会又没有提供值得信赖的契约以保障他们的安全。而这也是许多农民告别曾经苦苦谋生的城市,愿意重返乡镇的重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