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整理卧房抽屉的时候,突然发现最里头的角落里有个东西,摸出来一看,是个红色的盒子。
这一只抽屉,塞满了细软的内衣、手绢、丝袜,在看不见的地方却躲着一个盒子,显然是有心的密藏,当然是自己放的,但是,藏着什么呢?
打开盒盖,里头裹着一方黑色缎巾,缎巾密密包着的,是两条黄金项链,放在手心里沉沉的;一个黄金戒指、一对黄金耳环、一只黄金打出的雕花胸针。黄澄澄的亮彩,落在黑色缎面上,像秋天的一撮桂花。
我记得了。
她是个一辈子爱美、爱首饰的女人。那一天晚上,父亲在医院里,她把我叫到卧房里,拿出这一个盒子,把首饰一件一件小心地放进去,说,“给你。”
我笑着推开她的手:“妈,你知道我不带首饰的。你留着用。”
她停下来,看着我,一时安静下来。
我倒是看了看她和父亲的大床,空着——父亲不知还回不回得来。床头墙上挂着从老家给他们带来的湘绣。四幅并排,春兰、夏荷、秋菊、冬梅,淡淡的绯红黛青压在月白色的丝绸上,俯视着一张铺着凉席的双人床。天花板垂下来的电扇微微吹着,发出清风的声音。这房间,仍旧一派岁月绵长、人间静好的气氛。
她幽幽地说话了:“女儿,与其到时候不知道东西会流落到哪里,不如现在清清醒醒地交给你吧。”
她把盒子放在我手心,然后用两只手,一上一下含着我的手,眼睛却望向灰淡的窗外,不再说话。
把盒子重新盖上,放回抽屉里层,我匆匆走到客厅,拿起电话,拨她的号码。接通了,铃声响起,我持着听筒走到面海的阳台,夕阳正在下沉,海水如万片碎金动荡闪烁。直直看出去,越过海洋越过山屿越过云层,一重一重飞越的话,应该是澳门、是越南、是缅甸,再超越就是印度,就是非洲了。台湾在日出的那头,其实是我站在阳台怎么都看不见的另一边。我握紧听筒,对着金色的渺茫,彷彿隔海呼喊:“是我,小晶,你的女儿──你记得吗?”
2
我喜欢走路。读书写作累了,就出门走路。有时候,约个可爱的人,两个人一起走,但是两个人一起走时,一半的心在那人身上,只有一半的心,在看风景。
要真正地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
我看见早晨浅浅的阳光里,一个老婆婆弓着腰走下石阶,上百层的宽阔石阶气派万千,像山一样高,她的身影柔弱如稻草。
我看见一只花猫斜躺在一截颓唐废弃的断墙下,牵牛花开出一片浓青艳紫缤纷,花猫无所谓地伸了伸懒腰。
夜色朦胧里,我看见路灯,把人行道上变电箱的影子胡乱射在一面工地白墙上,跟路树婆娑的枝影虚实交错掩映,看起来就像罗蜜欧对着茱丽叶低唱情歌的那个阳台。
我看见诗人周梦蝶的脸,在我挥手送他的时候,刚好嵌在一扇开动的公车的小窗格里,好像一整辆车,无比隆重地,在为他作相框。
我看见停在凤凰树枝上的蓝鹊,它身体的重量压低了缀满凤凰花的枝枒。我看见一只鞋般大小的渔船,不声不响出现在我左边的窗户。
我是个摄影的幼稚园大班生,不懂得理论也没学过操作,但是跟风景约会的时间长了,行云流水间,万物映在眼底,突然悟到:真正能看懂这世界的,难道竟是那机器,不是你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这世间的风景于我的心如此“明白”,何尝在我“心外”?相机,原来不那么重要,它不过是我心的注解,眼的旁白。于是把相机放进走路的背包里,随时取出,作“看此花时”的心笔记。
每一个被我“看见”的瞬间刹那,都被我采下,而采下的每一个当时,我都感受到一种“美”的逼迫,因为每一个当时,都稍纵即逝。稍纵,即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