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在通读和学习《纲要》这本书以后,我深刻的体会到《纲要》是从各个不同的侧面强调了幼儿园、家庭和社会之间的密切配合。《纲要》中指出:“家庭是幼儿园主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支持和主动参与,帮助教师提高教育能力。”
一、家园共育实施的基本条件。
1、家长和教师在培养目标上要取得共识。
2、家长和教师要建立平等的关系。
3、形成持续的双方交流。
幼儿教育,并不是局限在幼儿园里的教育,而是通过社区、家庭各个方面共同努力下才会让幼儿健康成长。
《纲要》中提出:与家长配合,根据幼儿的需要建立科学的生活常规。进两年,我国教师在与家长密切配合的目标一致共育幼儿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将家长在育儿过程中碰到的问题组织起来,通过家长会、网上互动等形式,帮助家长建立新的教育观念,共同促进幼儿的全面和谐发展。
许多幼儿在园里有一定的生活常规、学习常规。回到家里,一切都变了,为了不出现5+2=0的情况出现,我们帮助家长了解如何帮助幼儿在家里也建立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促成幼儿更好的发展。
二、家园、社区相互合作共创良好的育儿环境。
《纲要》中指出:“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教育资源,扩展幼儿生活和学习的场所。”我园充分挖掘社区资源为幼儿园的教育服务,我园不仅充分利用镇上的医院、商店、邮局、小学等社会生活服务设施,为幼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为培养幼儿的环保意识,我们利用周围的社区环境,组织幼儿为小树清除杂草,过程中,幼儿养成了爱护花草树木,保护城市环境的意识。
只有通过一系列家园社区的合作,才是共育幼儿之路良好的途径。只有充分利用丰富的社会资源,让孩子关心生活关心社会,孩子才会了解社会生活,才会轻松愉快地融入社会生活,幼儿素质才能全面提高,幼教改革才能层层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