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机构 1、日托中心。招收0-6岁儿童,全年开放,每周5天,每天12小时,混合年龄编班。在0-3岁儿童的班级中,每班有10-12名儿童,2-3名教师;在4-6岁儿童的班级中,每班有15-20名儿童,3-4名教师。 2、托管中心。招收4-6岁儿童,每天开放3小时,每班有20名儿童,1名教师和1名教师助手。 3、学前教育中心。招收学前儿童,每周开放几次,父母或保姆陪儿童一起来中心活动。这些活动往往是由教师设计、组织和安排的,父母和保姆通过耳闻目睹和直接参与的形式来获得教育儿童的知识和技能。 4、家庭日托。父母雇请保姆在家里教养0-6岁的儿童,政府规定每个家庭日托招收的儿童数最多不能超过4名。此外,还有儿童护理中心、公园游戏场所、玩具图书馆、视听辅助机构等学前教育形式。
二、学前教育目标 瑞典学前教育的目的是使幼儿得到完整的发展,强调让幼儿在体力、认知、社会性、情感等方面得到和谐发展,使幼儿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其具体目标是: 1、促进幼儿学习能力、社会性、情感、体力、语言、智力的发展; 2、丰富幼儿的知识和经验,使幼儿能了解、热爱自己民族的文化,并能尊重、接受外国的文化; 3、使幼儿学会理解自己及周围的环境,培养幼儿的民主精神、乐于助人的品质、与人合作的能力和责任感。 瑞典学前教育的目标涉及到儿童的保育和教育两大方面,但比较重视幼儿的多元文化教育。
三、残缺儿童的教育 残缺儿童主要是指身体残疾、智力落后、听觉损失、视觉残疾、言语障碍、医疗障碍和有社会问题、心理问题的儿童。瑞典通过科学研究表明,对残缺儿童进行单独教育弊大于利,所以主张把残缺儿童和正常儿童放在一起进行教育。为了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瑞典重视对普通教师进行特殊教育训练,注意降低教师与儿童的比例。
四、学前教育的师资 教师在任职前一般都接受过2年以上的高等教育,任职期间可自由选择参加任何形式的培训,但必须达到21-40小时的学习时间;教师助手则要在中等学校接受过半年以上的专业培训,工作以后可继续深造、转为教师。 男女教师的合理搭配,有利于幼儿人格的健全发展。瑞典男性幼教工作者所占的比例比较高,早在1985年就已占到28%,此后一直呈上升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