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2 K* N9 \; V7 i4 K小梅的母亲李美琴先天智障,还在医院治疗。 受访者供图
7 o* _- {/ ~; y" T, r3 \“社会救助应该是拾遗补缺,而不是主导。”+ I2 z- a" Z' M/ D8 E* ?' a5 \
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长沈光鑫表示,案件中的受害人家属应先找责任人理赔,如果家庭困难可以向民政部门和社会求助。8 w9 Y0 a8 N' e$ y3 {
5月3日,本报报道了《小伙上门要人刺死女友父亲》的消息:2日凌晨,小何到鹤庆县金墩乡金锁村村民李树恒家,要“女友”小梅回家跟自己一起照顾孩子。在此过程中,他和“女友”父母发生冲突,用匕首刺伤两位老人。致使李父李树恒丧命,李母李美琴重伤入院。案发后,小何已经归案。但是小何家贫,拿不出一分钱,致使李家雪上加霜。李美琴外甥女段小丫看着两个未成年的表妹,不得不求助轻松筹来筹集医药费和生活费,这也引出了贫困家庭受害人子女救助问题。3 I2 i) Q8 {- r( K* M$ s0 w) _" F
感情纠纷引发血案6 P! u6 j8 P9 u* c
受害人李树恒有两个女儿,长女小梅,今年16岁;次女11岁,正在读书。 E5 v8 i8 L" p( H2 C! f
段小丫说,小梅和小何并不是网上所说的正常男女朋友关系。小梅14岁时被诱奸,很多同学都可以证实。家庭贫困加上生性胆小,小梅不敢跟家里人说,后来一直被迫和小何相处。
+ U. i- e6 h+ J李家父母反对双方来往,那小梅是如何生下孩子的?段小丫说,小梅怀孕家里人并不知情,直到临产前几天回到家里才发现,那时为时已晚。
0 _7 g' P/ x. e( h就因为这些,李家与何家发生过几次纠纷。5月2日凌晨,小何醉酒后,又因为孩子照看问题来到小梅家中,要求小梅与自己回家一起照顾孩子。小何的要求遭到了小梅父母的反对,于是发生了冲突。" O; m' r# Q! R" R" b9 V$ Y
受害人孩子向谁求助. L! E1 V/ S6 E7 V6 c: l3 z
段小丫告诉晚报记者,姨夫李树恒当场就失血性休克死亡,小姨李美琴重伤抢救中。目前,李美琴的胃两边都被刺通,十分严重。“我去问了医生,想要治好出院,至少需要8万块钱。”更让人难过的是,李美琴先天智障。; L: i/ k$ p6 }2 j& l' \7 a
这个支离破碎的李家要怎么办?云南云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尚显达说,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应该由加害人来承担。
0 H4 |9 v& Y( h7 x3 l但段小丫说,小何家在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根本拿不出赔偿款。另外,李家这种情况还享受不了农村医保。! Y/ `9 c) o1 I
尚显达说,加害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李家还可以通过另外两个途径向社会求助。一个是向当地民政部门或当地办事机构求助;其二是依靠社会爱心活动筹集捐款。“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社会大众还是民政部门,都不属于承担责任的当事人。”& E- v3 i' l* q; p9 l
晚报记者也专门就此事咨询了云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答复,这个涉及到低保和临时救助。限于我省经济情况,低保金额不高,一个月两三百元钱。临时救助首先要向责任人理赔,责任人理赔之后,家庭仍然困难,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临时救助一年只能申请两次,而且是一事一救,不能同一件事反复救助。
9 L' {3 V' {0 u1 _, g" z6 f目前,段小丫申请了临时救助,正在等待结果。只是,临时救助的数额也不是很高,从提交申请到审批下来,需要一定的时间。段小丫很焦虑。
) r ?+ x$ O* s) C1 @1 F" Q社会救助能否成为主导
( C1 O5 @5 q# F2 ^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长沈光鑫也表示,青基会多年来还未碰到过故意伤害案受害人家属求助的案例。他说,在这个案件中,建议李家先走司法程序。加害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当地民政部门应该介入,提供相应的补助。之后寻求社会援助。“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是,民众一碰到这种情况,撇开政府向社会大众求助。社会救助应该是拾遗补缺,而不是主导。”
3 c( e s. S& ^3 K晚报记者了解到,段小丫利用轻松筹为李家筹款目标是38000元,已经筹款31000余元。5 G8 o3 ~: t t, `! U/ A& `
筹款目标还没有达成,但昨天,段小丫暂停了筹款。“小姨的医药费不够用了,我们只得暂停筹款,先提款交医药费。”! e# d; b& z) r7 P5 i3 j
段小丫说,目前筹款对于小姨的医药费来说刚够一半,希望能得到更多社会爱心人士的帮助。4 [# u: ^! n7 w: ~2 h
记者 谭江华 连惠玲 (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