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一案 教育一片
/ l) k, E- ]" u! J6 v% e4 J3 l近日,洱源县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到洱源县右所镇焦石村委会北营小组巡回审理赵某某涉嫌盗伐林木罪一案。7 N+ j* T1 C. K9 Z% g* z
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1日,被告人赵某某为做楼板需要,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自己的云29-40555号拖拉机,并携带砍刀、弯把锯到洱源县右所镇焦石村委会集体林地“磨板山”砍伐了属于村集体所有的10棵华山松。经鉴定,所砍伐林木蓄积为5.4067立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98.5元。洱源县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巡回审理,并当庭进行了宣判。( \. N& D/ q; h+ Y7 P. k/ {1 C2 w
参加旁听的焦石村委会北营小组群众赵池军说:“通过旁听,使我们对森林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知道不能私自对林木进行滥砍滥伐,今后我们将会更好地保护好森林,保护好我们的生存环境。”洱源县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通过巡回审理赵某某涉嫌盗伐林木罪一案。以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公开、透明、直观的法制宣传方式,让当地的老百姓对森林资源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教育赵某某和其他村民滥砍滥伐林木会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要保护好当地的森林环境,爱护好自己的生存环境,从而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我们将紧紧抓住洱源县法院开展巡回审判这个有利时机,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管控和治理,同时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好我们的森林资源。”参加旁听的洱源县森林公安局刑事侦查中队队长杜林这样说。* n" P7 {/ e2 ?7 E- A' Z0 O+ u
大理日报 通讯员 赵春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