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作为彝族自治县,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融,为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加快推进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该县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政策宣传教育人,以创建活动凝聚人,以模范典型带动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现全覆盖。
1 t, h: X6 D R- y; w8 o7 r3 O) d广泛宣传,整合力量,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示范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加民族机动金、宗教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建立完善民间投入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示范创建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 r& T8 S( `% f' M4 ^$ g# W& X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稳步推进工作。立足漾濞县情实际,认真贯彻落实“1234”的发展思路,扎实推进“三项工程”建设,通过抓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典型示范、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争创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努力把漾濞建设成为安居乐业核桃园、休闲度假后花园、生物产业科技园。
5 U% w1 V! {# v/ e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做到“三个坚定不移”。一是坚定不移地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民族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坚定不移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打牢基础。三是坚定不移地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政治保障,真正达到“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目标。; U9 z6 i, a8 F1 G
大理日报(通讯员 李灿美 马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