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纲要》明确要求:“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 “保护幼儿的生命”是由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所决定的。尽管保护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但对于幼儿来说尤为必要。幼儿的生长发育十分迅速但远未完善,幼儿的可塑性很强但知识经验匮乏,幼儿的活动欲望强烈但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幼儿的心灵稚嫩纯洁但特别容易遭到伤害,生命的健康存在有时从事其他一切活动的必要前提。为此,保护幼儿的生命理所当然地成为幼儿园的首要任务。
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孩子成了家庭中人人关注的中心,他们的健康和安全时时刻刻牵动着教师、父母和祖辈的心。为保证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孩子顺利成长,我们有必要制定一个安全计划,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幼儿的保护自身的能力。
二、具体措施
1、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幼儿生活经验少,阅历浅,但又好奇,好探索,什么都想动一动、摸一摸、尝一尝,在活动中无力预测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的危险性,因此,事故常常会发生,作为教师要从防拐骗、防摔伤、防吞塞异物、防电、防交通事故等几方面进行教育,不断提高幼儿的自身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晨检力度,消除事故隐患。
教师要加强晨间检查力度,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纽扣、尖针、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等,每天晨检时要注意幼儿带的物品。定期对玩具进行检查、消毒,如发现损坏及时修补或更新。 1 2 后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