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弥渡县集中销毁100辆报废摩托车,有效震慑和严厉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l' I4 f& h) n! ^
此次集中销毁的机动车,都是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开展专项整治、路面执勤执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查扣的无牌无证、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为做好车辆集中解体报废相关工作,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暂扣的机动车进行核查清理,对长期停放在停车场内的部分达到报废标准的事故车辆或无人认领车辆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前来处理的,通过公开竞争性招标依法报废解体处理;督促报废车辆回收企业对回收的车辆严格按照有关报废车管理规定和报废程序依法拆解,并接受公安交管部门的监销,严禁利用报废车辆五大总成拼组装车辆。同时,要求报废回收企业提高服务,完善回收网点,减少车主开支,提高收车率和注销率,全面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O2 N1 b, T7 [. t: o0 `4 I
大理日报(通讯员 杨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