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纪委通报2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因履责不力,涉案单位的多名负责人被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l7 r; u3 b% t7 j鹤庆县社保局职工挪用社保资金问题。2015年1月至5月,该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出纳段丽坤采取伪造文件、私自开具大额现金支票等方式,从县财政局申请拨出社保资金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支出账户,从中支取挪用2468.31万元,用于网络赌博并输光2368.31万元,给国家造成巨大财产损失。涉案的6个单位25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中,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执行社保资金管理规定不严,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时任鹤庆县人社局副局长、社保局局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主任段文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社保局副局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马菊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县人社局局长李怀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县财政局局长段金鹏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取消其正科级待遇,明确为科员;县财政局副局长汤增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分管社保工作的县委常委、副县长杨桥枢和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县长杨礼红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大理州社保局局长孙玉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L9 m3 r% _, f- Q: {
宾川县教育局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013年至2015年,该县教育系统相继发生违规招聘调动教师、收取补课费、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县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志远等多名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县教育局党委专职副书记高光琼作为教育系统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管不严,导致系统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遏制,违纪违法问题频发。县教育局纪委书记王学军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高光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学军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0 M1 C9 }0 _) S, H# o9 V0 e
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邹阳 段玉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