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评审员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与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的制度人民陪审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巍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努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在每位公民心里。
, e6 Y% m& `. @; R; a 1月13日下午,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继父持刀砍伤11岁继子议案案,在巍山县人民法院1号法庭公开审理。巍山县党校教师李四海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了此案的审判。李四海的人民陪审员生涯开始于2012年,三年多的时间里,他一共参与了各类案件的审理共200余起,对于这项工作,他有着自己的理解。他告诉记者, “我认为人民陪审员在具体的案件当中起到很大的作用,比如说是遇到当事人是少数民族的情况下,他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的意愿,表达自己的想法,陪审员起到了翻译的作用,使法官更好地掌握案件的情况,陪审员在整个案件的审理当中主要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 j/ q3 t2 V. D 人民陪审员,也被称作“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具体体现。 在我国,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陪审员。
7 G# b0 V3 s& D: ~# F 近年来,巍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经过推荐和选任,现有人民陪审员55人,经系统培训后,人民陪审员开始上岗履行陪审职能。在具体审判工作中,审判人员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重要作用,认真听取人民陪审员意见,在参加案件审理、组织法庭调解、审判庭合议案件等程序中,较好地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据了解,2015年,在巍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普通案件201件次,其中,刑事案件90件次,民事案件111件次,参加审理案件的人民陪审员有18人。
" C9 L5 z. V* @9 z& Y) _8 W “人民陪审员来自于各行各业,对社会生活、民众的愿望有着深刻的感知,他们能从另一个视角提出案件的处理意见,避免了法官对法律适用过度的‘专业化’、‘技术化’和思维方式的机械化,使案件的处理结果更容易让民众接受,从而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巍山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李志如是说。(纳惠敏 杨雨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