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5 m' |7 Z/ }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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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C L7 h, Q' i7 ?! d$ c沙溪古韵
, H( r$ _$ w" J5 L2 v D9 O% C整合资源:构建大部制“一龙治水”) W/ |2 Q R7 b& X: `) C
“职能调整就是对‘权力’的调整,是对传统管理体制的改革和调整,从方案的提出到统一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确实是个艰难的过程。”剑川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主任杨军深有感触地说,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得益于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省委编办、州委编办的精心指导,得益于县委、县政府坚定的改革决心,得益于全县各级各部门顾全大局、自觉服从和支持改革。
2 k$ @1 O7 C+ S2 g“高位推动”确实是剑川县探索旅游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的有力“组织保障”。在省、州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后,剑川县及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旅游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试点工作。试点期间,2014年10月,省委编办郭华副主任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深入剑川县进行调研指导。2015年6月,大理州委书记梁志敏、州长杨宁带领专题调研组对剑川县旅游体制改革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杨军感慨地说:“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坚定了我们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0 K* D: a5 I5 k: |+ B+ s
剑川县从管理体制入手,精准地牵住了“牛鼻子”。
! v" G' V5 O% g6 [4 K“我们坚持‘同类合并,整体做大’的原则。”杨军介绍,分别撤销剑川县旅游局(剑川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和剑川县沙溪寺登街景区管理委员会2个正科级机构,整合设置为“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7月10日正式授印、授牌。县旅游委设主任1名,由县长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由副处级领导专任。同时,在不改变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将原县旅游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4个事业单位一并划转县旅游委管理。2015年7月,将原由县文广局管理的县石钟山石窟文物保护所、民族博物馆(剑川县文物管理所)、景风公园管理所和县住建局管理的石宝山风景管理所4个事业单位,整体划转由县旅游委管理。
+ H, E. | S/ M" i8 O( M( u# ]为确保“1+1>2”的效果,剑川县在机构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职能,对原分属县住建局、县文广局的古城(镇、村)保护建设管理职责、文化资源保护管理职能进行调整,交由县旅游委履行。针对旅游“产业链条长、涉及面广”的特点,明确县住建局、县文广局、县林业局等18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兼任县旅游委副主任,实行交叉任职,建立双岗双责机制,确保了县旅游委职能的充分发挥。
6 T8 i, _3 t+ T# Z) G针对新机构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剑川县注重“抓统筹协调,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县旅游委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的方法和思路,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剑川古城沙溪古镇建设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旅游工作协调和联动机制,为扎实推进旅游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 b& A% l- M; C# V同时,剑川县还建立了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各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剑川旅游产业发展与提升三年(2015—2017年)行动计划》和《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细化明确了全县涉及旅游相关县级部门和乡镇的产业发展任务和工作职责。出台《剑川县旅游综合考核评价及奖惩兑现实施办法》,与县旅游委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 b8 f2 S6 u+ J% }
调整职能:实现大执法“高效协同”4 |3 _, _# o, _' W5 d1 u) r- y
“如今,通过整合执法队伍,执法更顺畅了,大家也增强了荣誉感。”县委副书记杨建鹏过去曾经担任过“县城管大队长”,对强化监管执法深有体会,认为要在“教育中提高,环境中熏陶,约束中强化,宣传中促进”。4 c6 a! F- y L: u0 e. K% f4 m/ o5 u
剑川县着眼减少层次、提高效率,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划转县旅游委,设置县旅游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片区中队,并采取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模式,以旅游景区为重点,坚持分片负责,实施旅游综合行政执法查处。* ~$ `, K3 q2 j$ b& V Y7 E
同时,建立派驻制,采取“借力整合”强化监管力量,将县环保局下属的重点旅游景区生态环境监察中队,县食药监局下属稽查大队的沙溪中队、马登中队,县文广局下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分别派驻到县旅游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强化工作力量。建立与公安、交警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在旅游资源密集的沙溪古镇、剑川古城、大丽高速公路剑川境内沿线等重点区域与当地公安、交警派驻机构联动执法,充分发挥旅游执法的综合效益。
* M: x- x1 P$ a0 @6 A( }5 c“目前,‘大市场、大监管’工作模式日益成熟。”剑川县旅游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王德昌介绍,通过强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和减少执法层次,避免同一区域出现多支行政执法队伍,采取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建立派驻制、完善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等措施,确保了旅游综合行政执法的高效快捷。
2 o/ O4 m# v# s! J: W8 D经省州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政府法制和旅游主管部门严格把关,16个涉及执法事项调整部门反复修改、充分论证,2015年4月,《剑川县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已经云南省政府批准实施,试点工作实现了于法有据。
; a4 e# @6 X) j1 n谈到县旅游委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时,县旅游委副主任李强高兴地说:“过去,在旅游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去其他部门协商,几个部门同时出动。有时,执法人员还没有到现场,违规经营人员早得到音讯跑了。如今,18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兼任县旅游委副主任,如果涉及某个部门,旅游委只要发一个‘通知’,立马就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反馈。”据悉,开展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来,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得到逐步规范,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游客满意度和重要景区美誉度迅速提升,特别是游客投诉与往年相比有了大幅下降。
* C. K) `& |( O6 ~“我们的成绩不是体现在执法多少次,拆除多少违规建筑,而是要‘不战而屈人之兵’,建立起良好的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王德昌大队长介绍,一年来,大队执法人员多次对大丽高速公路剑川段沿线旅游饭店、购物店及沙溪古镇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同时重点对沙溪古镇内违章建筑及影响景区风貌的5起建设行为进行依法整治,有效保护了旅游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