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刘菊仙)2015年以来,中共祥云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 X7 K5 K( x' z3 J9 Y4 ?抓教育。把落实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贯穿到各个环节之中,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纪、党规,紧密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组织乡科级主要领导干部家属98人,到大理州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家庭廉内助作用。以OA系统为宣传载体,发布廉政宣传电影、新闻、法律、法规、《准则》《条例》和各种规章制度,多角度开展警示教育,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还专门组织机关干部及村、组干部3次300多人旁听县法院庭审。县委11名常委领导分别对联系挂钩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及廉政提醒谈话,年终深入县级78个部门、10个乡镇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宣讲新修订的《条例》《准则》,推动党员干部自觉履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对《条例》《准则》进行考试,使党员干部加深对两项法规的认识,从思想上认识上做到不敢腐和不想腐。
% Y( F/ |4 l! c9 y! I& F抓落实。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县委常委会多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层层签订责任状,半年督促检查,年终进行考核。先后召开集体约谈会,分层次、分系统约谈各级党政班子领导。召开专题对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有效地促进了主体责任的落实。( I3 M5 ~( r1 F' D a. V
抓追责。严格追责到位,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确保党风廉政工作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