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大理市银桥镇古生村迎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大理市法院“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到古生村龙王庙旁开展“阳光司法”活动,由院长李永忠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某、张某非法捕捞一案。相关执法人员及古生村300余名村民旁听了案件审理。
$ a1 m+ x' ~/ k; K/ g8 ]/ b6 b赵某、张某系夫妻,居住在大理市海东镇洱海边,靠外出务工及捕鱼为生。6月8日,两人在洱海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岸滩密眼小拉网非法捕捞鲫鱼、杂交鲤鱼及其他水产品,被当场查获白鲢鱼16条、计重5公斤,洱海鲫鱼、杂交鲤鱼8条、计重1公斤,杂交野生虾36公斤,共计价值299元。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7 l# o N# ~8 q: Q' C9 C赵某夫妻俩为大理市海东镇向阳村村民,两人辩解,当日去捕鱼,是因女婿回家没有菜招待,才使用自制塑料泡沫船在海东镇禁渔区内拉网捕鱼。当天,即被大理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5 Z4 v" i8 j% {% r其实早前的2014年10月13日,二人就曾因在洱海禁渔期间捕鱼被大理市洱海综合执法大队行政处罚,但他们并没有吸取教训。根据两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大理市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6个月。4 b& `0 L/ Z# c. Y, @, q
首席记者 秦蒙琳 通讯员 赵颖姝(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