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太高兴了,终于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我都以为要打水漂了呢……”刚刚领到“血汗钱”的杨定均老人如是说。10月13日上午,鹤庆县人民法院召开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大会,114名农民工领到了久拖不付的“血汗钱”。1 `4 T1 v- c. O5 g. R
事情追溯到2010年的5月25日,被告永胜县某生物开发有限公司鹤庆分公司在鹤庆注册登记,主要从事枸皮粗加工销售。在其生产期间,雇佣了原告杜某某等114名民工提供劳务,并拖欠原告工资。2011年7月21日,经鹤庆县人社局核实了被告拖欠原告工资具体情况,并于2012年1月7日,在被告负责人赵某某确认的情况下制作了被告拖欠工资花名册,确认被告欠114名原告工资总额224773元的事实。鹤庆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1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经审判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永胜县某生物开发有限公司鹤庆分公司于2013年1月15日前偿还拖欠114名原告的工资100000元人民币,于2013年3月15日前偿还拖欠工资余额124773元人民币。协议生效后,被告永胜县某生物开发有限公司鹤庆分公司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迟迟不偿还拖欠的工程款。无奈之下,114名农民工再次走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鹤庆法院接到申请后,当即立案执行。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追回了首期执行款10万元,并于2013年9月23日将这10万元发放给114名申请人。经过干警们的不懈努力,余款124773元也终于追回,并于2015年10月13日发放到114名民工手中,至此,该案终于圆满执结。
& B* c! _6 E) \ V( w, e' v从起诉到执结,虽历时3年,但是农民工们终于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114名农民工的心是温暖的。/ N `# {0 [2 q
通讯员 韩海娥 尹庆元 顾恒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