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的渊源:法的渊源通常是指法的表现形式,即法规范的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法的效力:法的效力专指法的效力范围,即法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具体指法律规范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对什么人生效,也就是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法的基本构成单位,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完整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准则。
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法律体系的基本单位。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规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人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指能够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代理: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却以他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被代理人的原因,使得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从事民事法律行为,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债权: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债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是债权人,承担义务的一方是债务人。
人身权: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自己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性的权利。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或者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的制度。
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合同的效力: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
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承担的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修改或者补充原合同的内容;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或者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终止合同关系,合同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归于消灭,或者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于客观上已不复存在。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担保:担保是为了保证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具体来说,担保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为基础,能够用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和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免费下载《法律基础与实务》期末复习题及答案(名词解释)免费下载《法律基础与实务》期末复习题及答案(名词解释)。
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清偿债务的行为。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质押:质押是设定质权的行为,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权利交由债权人占有,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留置:留置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知识产权:也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在内的民事权利。一般来讲,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是四大民事权利(财产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之一。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与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对自己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创作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民事权利。
专利权;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商标权: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
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经中国政府批准,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合营者与中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合作者与中国合作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以合作企业合同为基础而共同举办的企业。
外资企业: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入的企业,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公司: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产由股东出资构成,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具有合法性、营利性、独立性和股权性特征。
公司法: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内部、外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的公司法是指一切有关公司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等。狭义的公司法是指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其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股票:股份的表现形式就是股票,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股份的形式,是以财产为对价获得的。
股东:股东是股票的持有人。
不正当竞争:一般是指经营者采取违反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从而损害其他正当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品信誉:是指经营者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法,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行为,通过诚实劳动所取得的“精神成果”。
产品: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初级农产品和不动产。
产品质量:产品质量通常是#from 免费下载《法律基础与实务》期末复习题及答案(名词解释)来自学优网http://www.gkstk.com/ end#指产品满足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耐用性、可维修性、经济性等特征和特性的总和。
产品瑕疵担保责任: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是指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瑕疵,违反了产品明示或默示的担保义务,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产品缺陷: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免费下载《法律基础与实务》期末复习题及答案(名词解释)文章免费下载《法律基础与实务》期末复习题及答案(名词解释)出自http://www.gkstk.com/article/wk-9286675788765.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产品缺陷责任:产品缺陷责任,一般也称为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消费者:消费者是指个人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
消费者权益:消费者的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权益是由法律或者某种惯例、习俗、道德所保障和支持的利益。包括受法律保护的和法律不否定、不禁止的利益。
经营者:经营者是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
消费者组织:是指消费者协会和其它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 试用期 经济性裁员 劳务派遣 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或雇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对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试用的期限。
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在经济性裁员中,由于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并没有过错,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也称集体契约或集体协议。是指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行政法是指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两方构成。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为。包括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发布决定、命令。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作出的影响其权益的决定。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法律制度。
行政赔偿即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
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
不作为,即行为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所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简言之,就是在刑法意义上,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单位犯罪是指以单位的名义所实施的,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事件。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冢、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是指在合法权益遭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时,不得已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免费下载《法律基础与实务》期末复习题及答案(名词解释)知识竞赛试题http://www.gkstk.comzhishijingsai.htm。
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自首,就是指行为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数罪并罚是对一人所犯数罪进行合并处罚的制度。
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如果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定刑期后,由于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因而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刑罚制度。
追诉时效,是指对犯罪分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关税:关税是海关对进出口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就其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
保障措施:世界组织某一成员方确认由于正在向其境内进口的产品的数量的增长(包括绝对增长和相对增长),以及由于进口的条件的变化,以至对该方境内相同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的威胁,该成员方可对该进口产品采取保障措施。
倾销:根据关贸总协定的规定,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因此对某一缔约方领土内已经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生实质性损害的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实质性阻碍,则构成倾销。
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国际经济交往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一国在经济关系中给予另一国国民的优惠待遇不应低于该国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争议标的物或者当事人的其他财产采取保护性措施,以使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害,或者使将来的生效判决能顺利执行的制度。
起诉是指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的诉讼行为。主动提出请求的一方称为原告,被其控告的相对方称为被告。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由被代理人承担行为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控诉被告人犯罪,要求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
辩护是指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辩护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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