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律基础与实务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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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3 11: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律基础与实务》第1次平时作业参考答案

辅导教师:陈永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8分)
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C )
A.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非认可的      B.法是由国家认可的、而非制定的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D.法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的
2.资本主义国家的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B )。
A.英国宪法    B.美国宪法    C.法国宪法      D.俄国宪法
3.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B )。   
A.法律必须是公开的,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B.“法律原则上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这项原则在法学上也被称之为“从新原则”
C.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D.法律生效后,必须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否则,“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4.世界历史上最早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 B )。
A.最早实行宪政的英国宪法        B.以《独立宣言》为先导的美国宪法
C.苏俄宪法                      D.以《人权宣言》为其序言的法国宪法
5.下列哪个不属于我国法的正式意义上的渊源? ( D )
A.特别行政区的法                    B.行政法规
C.经批准承认参加的国际条约          D.共产党的政策
6.某甲于1996年7月到某地办事,从此下落不明,其妻想要求法院宣告他失踪。根据民法规定,她必须要在她丈夫下落不明满( B )年后才有权提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7.法是以( B )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A.国家意志性  B.权利义务    B.国家强制力    D.社会关系
8.下列部门法中,属我国目前尚未形成统一、完整的法典的是( B )。
A.宪法  B.刑法    C.民事诉讼法  D.行政法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6分)
1.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B D )
A.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非认可的    B.法是由国家认可的、而非制定的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D.法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的
2.宪法规定,公民的政治自由包括(B C D)
A.宗教信仰自由              B.结社自由
C.言论、出版自由            D.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3.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C  D)
A.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B.国务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4.关于法的特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B D )
A.法要求以国家的名义创制和颁布
B.法的适用范围以国家主权为界域
C.法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
D.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的
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非经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 B D )
密      封      线      内      不      要      答      题
A.拘留     B.逮捕    C.任何案件的法院审理    D.刑事审判
6.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主要区别在于:( A B D )。
A.法律效力不同  B.法律内容不同    C.表达形式不同  D.制定程序不同
7.下列哪些权利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A D )。
A.言论自由    B.宗教信仰自由    C.批评建议权   D.选举权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30分)
1.法
   答: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P2
2.法的渊源
   答:就是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即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P15
3.宣告死亡
   答: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一定的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P108
4.行政相对人
答:指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处于被管理地位的组织和个人。P71
5.行政权力
    答:简称行政权,指国家宪法、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的一个组成部分。P60
6.行政行为
答:是行政法律行为的简称,指行政主体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能直接或间接引起法律效果的公务行为。P73
四、判断分析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判断:( 错 )
理由: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2.一般来讲,法不应溯及既往,不应适用于法律生效前的行为。
判断:(  对  )
理由:法不溯及既往是法在时间效力上的一般原则。一般情况下,法不适合用于法律生效前的行为,此又称从旧原则。
3.某人从书店买了一本书。这本书既然已归他所有,他当然也享有了这本书的知识产权。
判断:( 错 )
理由:他享有这本书的所有权,但不享有这本书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以智力成果为客体的民事权利,书仅是承载智力成果的载体。知识产权不因为书的买卖而发生转移。
4.王某拖欠他人5万元的债务,债权人起诉至法院。由于王某是全国人大代表,所以,在  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王某可不接受民事审判。
判断:( 错 )
理由: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仅限于非经法定程序免遭逮捕和刑事审判。张某以此身份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但对于民事案件,他必须应诉。
5.行政主体所拥有的行政权应属于权力性质,而不是权利。
判断:( 对 )
理由:权力是指一定的机关或组织依法所具有的支配力量,具有纵向性(不能自由处置)、单方性,其主体限于国家机关或组织。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进行一定的作为和不作为的资格,与义务相对而称,其具有横向性(可放弃或转让)、双方性。所以,行政主体所拥有的行政权应属于权力性质,而不是权利。
五、案例分析题(16分)
1.李甲14岁,某中学初二学生。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李甲看到某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奖券为20元一张,最高奖金额为5000元,他便买了一瓶价值20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李甲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李甲非常高兴,急忙把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王乙,母子二人马上去商场兑了奖,王乙把这5000元钱放到家中的柜里。
李甲一直想要台电脑,妈妈王乙总说没钱,李甲见现在有钱了,就又提出要买台电脑,王乙说:“我和你都不懂,等你爸出差回来再买吧”,李甲以为妈妈又在骗他,就说:“反正是我的钱,我愿意买什么就买什么”,王乙说:“你一个小孩子,怎么能得这么些钱呢,这钱就是爸爸妈妈的,应该由爸爸妈妈来支配”,李甲暗自生气,趁妈妈不注意,悄悄拿了5000元钱到商场买了台电脑。见儿子抱回一台电脑,王乙急了,立刻拉着李甲来到商场,说李甲买电脑没有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售货员说只有电脑质量不合格才予退货,现在电脑质量没问题,无法退货。
问题:(1)本案奖金究竟应归谁所有?
答:奖金归李甲所有。李甲14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虽然不完全能以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义务,取得民事权利,但他们进行的纯粹获得利益、不损害他人的行为是有效的。
(2)李甲购买电脑的行为有法律效力吗?他父母能否要求退货?
答:李甲购买电脑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用5000元买一台电脑,这个标的是很大的;而且李甲是在生气的情况下实施该行为的,他不可能完全理解他这种行为的后果,他又没有征得父母的同意。所以李甲购买电脑的行为无效。
无效行为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故李甲的父母有权要求退掉电脑。


《法律基础与实务》第2次平时作业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8分)
1.关于法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
A.法人是一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
题号
1
2
3
4
5
6
7
8
选项








B.法人是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负责人
C.法人是指具有法律地位的自然人
D.法人一般而言就指的是国营单位,而不包括非国有企业
2.丙有电视机要卖,乙自作主张向丙声称:“我要,我可以代甲赊销。”丙不放心,托人将这事告诉了甲,但甲一直未作明确表态。乙以甲的名义与丙订立合同后,乙很快售完了电视机,人却不知去向,而甲此时又以丙系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支付货款。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丙的损失应由( A )。
  A.甲向丙负责      B.丙自己负责  C.乙向丙负责    D.甲、乙分别向丙负责
3.李小姐在成衣店加工连衣裙两条。取连衣裙时,李小姐发现钱没带够,经与店主协商约定:李小姐可以当即取走连衣裙,但须将李小姐的手表留下,过两天来交加工费时一并取回手表;如李小姐逾期不来交服装加工费,店主可以将手表变卖以受偿其债权。由此分析,成衣店对李小姐的手表享有( A )。
  A.质押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使用权
4.假设你的同事未经你同意,以你的名义向商店订购了一台你正急需的打印机。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C D )。电大法律基础与实务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电大法律基础与实务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A.你同事的这一行为未经你的授权,所以这个订购行为当然无效
B.以为打印机正是你急需的,你的同事是在好心帮你,所以,行为当然是有效的
    C.这一行为的有效与否,取决于你的追认或拒绝
D.如果你对此一直未予以明确表态,则意味着你表示同意
5.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或合同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一旦有一方因不履行合同而违约,其罚责效力即予体现。这种担保方式指的是( A )。
    A.定金      B.违约金    C.订金      D.预付款
6.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在实施法律行为时,不得欺诈、胁迫对方当事人,双方不得恶意串通实施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这一规定是民法( D )原则的体现。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7.某乙现年25岁,工厂工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可根据( A )的规定,请他父亲以他(乙)的名义买一幅名画。
A.委托代理  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复代理
8.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致人损害的,受害者( C )。
    A.只能要求制造商承担责任
    B.只能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
    C.可以要求制造者承担责任,也可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
    D.若是由于仓储、运输所致,必须向仓储者或运输者提出请求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6分)
1.行政法在内容与形式上具有以下特点( A B C D )
    A.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B.行政法的表现形式多样
    C.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    D.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交织在一起
  2.以下哪些人肯定属于监护制度所保护的对象? ( B C D )
A.高位截瘫的成年残疾人     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C.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D.正值17周岁的高三学生
  3.某甲今年15周岁,他用口头协议的方式将自己价值一万余元的钢琴卖给某乙。因某甲身高体健,某乙并不知道某甲尚未成年。该协议( A D )
  A.因主体资格欠缺而效力待定     B.属重大误解
  C.因形式不合法而无效     D.某乙在某甲的父母表态前(经催告后的一个月内),可以撤销该协议
  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亲属中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有(B D)
  A.叔叔、舅舅     B.兄弟姐妹  C.孙子孙女    D.外公外婆
5.假设你的同事未经你同意,以你的名义向商店订购了一台你正急需的打印机。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C D )
    A.你同事的这一行为未经你的授权,所以这个订购行为当然无效
    B.因为打印机正是你急需的,你的同事是在好心帮你,所以,行为当然是有效的
    C.这一行为的有效与否,取决于你的追认或拒绝
    D.如果你对此一直未予以明确表态,则意味着你表示拒绝
    6.公民甲因遭受他人不法侵害而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可以请求加害人赔偿的范周包括( A B D)
A.甲的医疗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B.甲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C.亲属因探望甲而误工损失的费用
D.甲的丧葬费和甲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
7.下列权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享有的是( A B )
A.生命健康权   B.肖像权    C.著作权   D.名誉权
8.关于法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B C D )
    A.法人是一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题资格的组织
    B.法人是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负责人
    C.法人是指具有法律地位的自然人
    D.法人一般而言就是指的国营单位,而不包括非国有企业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30分)
1.行政处罚
    答:特定的行政主体依照法宝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P77
2.行政复议
    答: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P80
3.行政赔偿
   答: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而依法由行政主体(代表国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制度。P85
4.民法
   答: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P94
密      封      线      内      不      要      答      题
5.公民
    答:指具有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可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P103
6.要约
    答: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四、判断分析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只要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都是行政行为。
判断:( 错 )
理由:行政行为的确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但并非行政主体所为的一切行为都是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是一种公务行为,所以行政主体从事的非公务行为不是行政行为。
2.法人应以自己独立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并且不以自己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
    判断:( 错 )
理由:根据法律规定,法人的财产责任为有限责任。首先,法人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责任:其次,法人仅以自己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3.甲公司所属的办公楼顶所悬挂的招牌脱落,砸在行人乙的头上造成乙当场死亡。在通常情况下,甲公司应该对乙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
    判断:( 对 )
理由:这是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予以特别规定,“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所以,在通常情况下,由甲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4.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或合同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一旦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其罚则效力即予体现。这种担保方式指的是订金。
  判断:( 错 )
理由:应为定金。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定金就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或合同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一旦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定金罚则的效力即刻予体现。订金不是担保方式。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对当事人不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
判断:( 错 )
理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有效或无效取决于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追认即有效,拒绝即无效,不作任何表示的视为拒绝。
五、案例分析题(16分)
1.甲受权张某与乙谈判,协商一桩买卖。为此,张某多次与乙接洽。后来,机经观察,对张某的办事能力产生怀疑,遂告知张某,别再与乙接洽了,其代理权已被撤消,甲将亲自与乙协商,做成这笔买卖。对这一变故,乙毫不知情。张某对此十分不满,为证明自己的能力,继续与乙协商,并很快签下了合同。甲知悉此事,为时以晚,细看合同,发觉对自己十分不利,遂表示张某系无权代理,自己拒绝追认,合同无效。乙则主张自己并无过错,合同应当有效。
、  问: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应如何处理?
答:这个案例是典型的表见代理的情况。
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虽然行为人无权代理,但若在客观上存在着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被代理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的代理。甲撤消了张某的代理权,张某的行为属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但是由于甲是足够充分的。鉴于此,张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所以,张某与乙签定的合同有效,甲应对合同产生的后果负责。但是,如果合同对甲确实不利,因这是张某的行为造成的,甲有权向张某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法律基础与实务》第3次平时作业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8分)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 A )刑事责任。
  A.不负      B.应当负     C.可以负  D.应当减轻
  2.小王将邻居家的10000元现金偷回家中,经家人规劝,小王后悔,在邻居未发现时,又偷偷将该10000元现金放回原处。小王的行为是( B )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不作为犯罪处理
3.某研究所在装运存有放射性物质的铅箱时,一只箱子从车上掉了下来,吴明(8岁)看见后,即取出箱中的放射性物质玩耍,结果因过量吸收放射性物质而得病。对于吴明的医疗费和其他必要费用的承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B )。
    A.应全部由吴明的监护人承担    B.应全部由某研究所承担
C.主要由某研究所承担,吴明的监护人适当分组
    D.主要由吴明的监护人 承担,某研究所适当的分担
4.以下那些情况是肯定不负刑事责任的:( A )。
    A.15周岁的人实施的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     B.酗酒的人犯罪的
    C.又聋又哑的人犯罪的     D.间歇性精神病人犯罪的
5.对于应当叛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叛处( C )。
    A.无期徒刑     B.死刑缓期1年执行
    C.死刑缓期2年执行     D.死刑,缓期2年
6.甲为非法占有乙的贵重财物,频频向其劝酒,用酒精将乙灌醉,乘乙酒醉熟睡之机,甲将乙的财物拿走。电大法律基础与实务形成性考核册答案文章电大法律基础与实务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出自http://www.gkstk.com/article/wk-6848702535659.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甲的行为构成( B )。
    A.盗窃罪      B.抢劫罪     C.侵占罪D.贪污罪
  7.甲对乙的手机心仪已久。某日,甲在与乙喝酒时,甲故意将乙灌醉,然后将乙的手机拿走。甲的行为构成( C )。
  A.盗窃罪   B.诈骗罪      C.抢劫罪    D.侵占罪
8.甲在乙盗窃前答应帮助其销赃,乙实施了盗窃后将赃物交给了甲。甲、乙的行为( C )。
A.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构成销赃罪的共同犯罪
    C.分别构成不同的犯罪      D.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6分)
1.张某临终前(神志清醒),将自己指间的一枚钻戒取下,当着医生和护士的面,放在日夜陪伴自己的保姆小王的手中,并说是给她留作纪念的,感谢她对其无微不至、亲人般的关怀和照料。小王含泪收下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D )。
     A.张某和小王之间的行为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    B.张某和小王之间的行为应适用继承法关于财产遗赠的法律规定    C.如果张某在其先前的遗嘱中已将这枚钻戒留给自己唯一的女儿,那么,小王是不能合法取得这枚钻戒的    D.即使小王才17周岁,也不影响她合法取得这枚钻戒
2.以下哪些情况行为人是肯定须负刑事责任的( B C )。
A.15周岁的人实施的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     B.酗酒的人犯罪的(成年且精神正常)
C.又聋又哑的人犯罪的(成年且精神正常)
D.间歇性精神病人实施的严重伤害他人的行为(行为时正值发病期间)
3.对于被判处( A B )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A.死刑        B.无期徒刑    C. 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D.管制
4.张某实施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A行为,并造成了一定后果,社会影响较坏。但这一行为在我国刑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只有关于B罪的规定与A行为最为接近。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A D )
    A.对张某不得定罪,因为必须遵循“罪刑法定”这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B.对张某应该定罪,即定为B罪,因为罪刑法定原则不禁止类推
C.对张某应该定罪,只要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就应该严厉处罚
D.对张某不得定罪,因为他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
5.张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张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张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张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乘张某昏迷之际,王某拣起张某的三角刮刀朝张某的左胸猛刺数刀,致张某死亡。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C D )
    A.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依照无限防卫权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
    B.王某在张某昏迷前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之后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C.王某在张某昏迷前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之后的行为不再是防卫过当
D.王某必须对张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6.公开审判是保障审判民主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措施。但是,审判公开是有——定限制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不公开的方式审理的案件有( A B C D )。
A.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B.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C.涉及未成年人犯罪      D.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7.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的案件有( A C D )。
A.王某诉其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案件    B.周某诉郑某承担违约责任的案件
    赵某诉孙某给付医疗费的案件 D.李某诉其所在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
8.关于两审终审制,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A B D )。
    A.两审终审制,是我国诉讼的基本制度
    B.一个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终结
    C.任何案件必须经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才能终结
D.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其判决即使经过二审也还未生效,还必须经死刑复核程序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30分)
1.民事权利
    答: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法律取得的可以实施一定行为或获取一定利益的法律资格。
2.所有权
    答: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P137
3.犯罪预备
    答: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或准备工具,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P209
4.犯罪中止
    答: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P210
5.罪刑法定原则
    答: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6.合议制度
    答: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实行集体审理和评议的制度。
四、判断分析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依据刑法规定,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一律不得适用死刑。
    判断:( 错 )
    理由:依据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一律不得适用死刑
2.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利益的权利,即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也因法律不予保护而消灭。
    判断:( 错 )
理由: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而实体权并不丧失。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3.公开审判是保障审判民主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措施,所以,凡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一律须公开审理,允许公民到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绝无例外。
  判断:( 错 )
  理由:(1)审判公开是有一定限制的,并非绝对。(2)凡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是以不公开的方式审理的。
4.公诉案件的公诉人负有举证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
判断:( 对 )
于  理由:公诉案件的公诉人负有举证责任,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出证据,证明起诉书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如果不能举证,法庭应对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
5.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是将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执行的必经程序。
    判断:( 错 )
理由: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对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的当事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程序。它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五、案例分析题(16分)
甲了解到,邻居王某最近出高价购得一批名画,有几幅就挂在客厅里。某日,乘王家全家出去赴宴的机会,甲欲去王家偷那几幅值钱的名画。他刚从外墙翻入王家的客厅准备实施盗窃,忽然听到有响声,以为有人进来,急忙逃走。实际上并没有人来,是风引起的声响。
  请问:(1)甲是犯罪中止吗?为什么?
答案要点:甲的行为不是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  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甲虽然停止了犯罪,但并非出于他的自愿。他停止犯罪是被迫的,没有自动性。所以,他的行为不是犯罪中止。
(2)甲的行为是犯罪吗?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要点:甲的行为是犯罪,属于犯罪的未遂。因为,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着手实行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停止形态。甲误以为有人来了,才没有来得及实施盗窃行为,并不是甲主动停止的,所以是犯罪未遂。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基础与实务》第4次平时作业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8分)
1.甲在他15周岁生日那天,实施了一行为,后被法院判为有罪,这一行为可能是( D )。
  A.盗窃了价值10万余元的财产
  B.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人轻伤
  C.因过失伤害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
  D.实施抢劫,劫得人民币500元
  2.下列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的是( B )。
  A.剥夺政治权利      B.管制     C.没收财产      D.罚金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可引起( C )。
  A.第二审程序      B.复核程序    C.审判监督程序   D.执行程序
4.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调解原则的叙述,正确的是( D )
  A.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表现,所以无需经原、被告同意
  B.调解可以在案情事实尚未查清时进行
  C.调解只适用于一审程序
  D.如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不成,就应结束调解,及时作出判决
5.人民检察院认为或发现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判决并予以纠正的行为,被称之为( D )。
    A.申诉     B.上诉     C.公诉   D.抗诉
  6.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B )无权行使侦查权。
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国家安全机关    D.人民检察院
7.在行政诉讼中,关于举证责任的承担,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C )。
  A.谁主张,谁举证    B.由法院主动调查取证
  C.主要由行政主体负举证责任    D.主要由行政相对人负责举证责任
8.一审判决送达后,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而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原审人民法院应当( C )。
  A.告知当事人提起上诉          B.按第二审程序处理
C.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D.不予处理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6分)
1.张某在民事诉状中称:李某在某地某时将其打伤,现要求李某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但张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李某将其打伤的。李某则辩称自己从未伤害过张某,但也无法证明自己当时一人在家中睡觉,不可能伤害张某。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A D )。
A.举证责任由张某承担,若不能举证,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B.举证责任由李某承担,若不能证明自己当时确在自己家中,则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C.本案的举证责任应由公诉人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
D.张某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B C )。
A.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B.执行程序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C.执行程序开始的条件之一是当事人的申请
D.所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都与执行程序相关
3.起诉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A B C )。
A.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B.有明确的被告
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D.有书面诉讼
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一原则包含以下内容( A C D )
A.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B.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共同行使
C.人民法院判决任何人有罪,必须依法判决
D.未经依法判决,人民法院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
5.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总称。这五项原则是( A B D )共同倡导的。
A.中国               B.印度        C.泰国        D.缅甸
6.如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将一美国人杀死,后逃亡日本,应如何提出引渡请求? ( C D )。
A.中国可以向美国提出    B.美国可以向中国提出
C.中国可以向日本提出    D.美国可以向日本提出
7.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规范形成的方式和表现的形式。以下哪些是国际法的主要表现形式,也即国际法最主要的渊源( A B )。电大法律基础与实务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知识竞赛试题http://www.gkstk.comzhishijingsai.htm。
A.国际条约    B.国际习惯     C.一般法律原则    D.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材料
8.甲国公民Y合法居住在乙国,根据国民待遇原则的通常做法,Y在乙国境内肯定可以享有( A C D )。
A.进行诉讼的权利                         B.参加选举的权利
C.参加民事活动的权利                     D.参加继承的权利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30分)
1.辩护
答:指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辩护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P266
2.回避制度
    答: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而要求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
3.外国人的国民待遇
    答:指一国对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一定事项上给予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P326
4.国家领土
    答:指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之下的地球的特定部分,是国家行使主权的主要范围和空间。P322
5.引渡
答: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追捕、通缉或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P327
四、判断分析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联合国为实现宪章所规定的宗旨,设有五个主要机构,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由联合国大会投票选出的15个不同国籍的独立法官组成。
    判断:( 错 )
理由:联合国的主要机构有六个,国际法院的15名法官是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分别投票选举产生的。
2.使馆所保护的利益是全面性的,活动范围是接受国全境;而领馆保护的利益则是地方性的,活动范围一般限于有关的领事区域。
    判断:( 对 )
理由:外交关系属于国家对外关系的范畴。领事关系是指一国根据与他国达成的协议,相互在对方一定地区设立领事馆和执行领事职务所形成的国家间的关系。使馆全面代表派遣国,与接受国政府进行外交往来;而领事馆通常只有护侨、商业和航务等领事职务范围内的事务与所在国的地方当局交涉。
3.安理会由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常任理事国是不经选举和永久担任的,他们现在是中国、俄罗斯、美国、英国和德国。
    判断:( 错 )
理由: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现在分别是;中国、俄罗斯、美国、英国和法国。德国不是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
4.国际法的效力源于超越国家的“世界政府”对规则的制定。
  判断:( 错 )
理由:国际法规范是经由国家之间的协议形成的,国家的同意和国际社会的公认是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国际上并不存在超越国家的“世界政府"。
5.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当时,世界上许多国家政府纷纷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表示祝贺,并表示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这在国际法上即为“对新国家的承认”。
判断:( 错 )
理由:这是对新政府的承认。政府承认,是指一国确认他国的新政府具有代表其本国的正式资格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作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中国已经存在了几千年,所以不是国家承认。
五、案例分析题(16分)
某日深夜,王某下班回家。歹徒张某持三角刮刀欲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奋力反抗,终于夺下张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张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张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气恼万分,不肯罢休,随后持三角刮刀向张某左胸猛刺十数刀,致其死亡。
问:(1)王某导致张某昏迷的行为属什么性质?为什么?
答题要点: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参、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因该行为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面对抢劫犯,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王某有权进行正当防卫。
(2)王某在张某昏迷后又将其刺死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
答案要点:王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故意杀人罪,是指归依非法剥夺他们生命的行为。抢劫犯张某在当时已经昏迷,正当防卫的目的已经达到,为了报复,王某实施了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主观上对行为的后果持希望的态度,所以,构成故意杀人罪。
(3)假设由于王某用力过猛,张某头部着地,当即死亡,王某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答案要点:王某不承担刑事责任。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具有合法性,且针对抢劫犯,可适用无限防卫权,致人死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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