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一护林员为谋取一己私利,知法犯法,擅自滥伐林木,被永平县森林公安局查处。
* _4 |8 e& ?* r+ }1 }' s2014年4月,永平县北斗乡黄连村护林员常某某以2万元的价格向同村的梁某某购买了阿卡路“草籽地”山场上的树木。心存侥幸的常某某于2014年4月至10月期间,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阿卡路“草籽地”山场砍伐林木。经大理州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常某某滥伐林木蓄积为394.31立方米。
/ N: y7 B2 P; k- f目前,县森林公安局已将此案移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 a) m4 P9 D' k. m3 h! w大理日报(通讯员 杨利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