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洱源县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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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5 00: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11日至8月3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洱源县进行了巡视,并于9月1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洱源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_' L7 b0 ~(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3 [5 h* }1 ^/ W0 O; f6 r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的整改情况。全面完成对县级53个部门权力清单的清理审核,并将权力清单及工作流程在县委权力公开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县委常委带头落实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要求,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对2013年至2014年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排查清理,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程序,强化了过程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每月信访问题集体排查制度,及时组织初核,对重要信访件实行包案督办,对立案查处的,及时组织力量,明确责任,确保尽快结案。2014年以来,对查处的7起典型腐败案件进行了剖析通报。
& d) M$ L+ R- Q$ z* D% Y2.关于“部分基层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整改情况。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全面掌握财政项目资金预算拨付和使用情况,实行财政专项资金专账、专人管理,并采取资金拨付由国库直接支付的拨款方式,严格按照工程进度直接支付施工方。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单位会计人员无证上岗、未按规定对往来款和固定资产及时清理建账、非税收入未能及时缴库、公务卡使用率低等问题,依据相关法规限期进行了纠正。2014年以来,在全县139个一、二级预算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抽查了17个单位,对3个违反财经纪律的部门进行了查处,7名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受到了党政纪处分,对1起私设“小金库”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 [0 q4 R& e4 m/ S' h  {! P3.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亟待加强”的整改情况。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村党组织常务书记培训,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工作,着力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全县9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中有7个摘掉了“后进”帽子。认真实施扶贫开发整乡推进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成89个自然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实施“魅力党建美丽乡村”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社会热难点问题。加强对支农惠农资金和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农机购置补贴、支农惠农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等民生资金使用情况、涉农部门支农惠农政策执行和资金下达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研究制定了《洱源县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2014年以来,及时答复、办理群众咨询和投诉,共受理群众诉求675件,办结率达100%,对2个村“两委”班子集体腐败案件进行查处并通报。
4 L" f4 ^/ L+ q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云南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督促党政机关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等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对36个县级部门和乡镇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等事项末位表态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对部分单位存在的制度不健全、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4条,督促整改落实,并于11月10日完成了整改。全面推行党政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53个部门的相关权力进行了清权确权、公示权力运行流程图,并进一步排查、评估相关股室、岗位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内部职权运行流程图”。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控资产处置审批工作,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开展产权登记工作,进一步明晰产权、明确监管主体。
) ~  n3 w* {4 ^& U$ I% d5.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严,相关制度未认真落实”的整改情况。强化《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大理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严格项目的审批招标方式,重点对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造价、工程质量、投资绩效等进行审计和监督,推行招投标项目事前审查和项目建设跟踪督查制度,实现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督。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资金和环保资金管理机制,制定了《洱源县湿地保护管理局机构编制财务及相关事宜划转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县湿地保护管理局的责、权、利关系。严格执行《洱源县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县级财政报帐制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15个湿地保护、环境保护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加以整改。/ N! X9 l$ A4 @* G4 V1 E$ O( n/ D2 c
6.关于巡视组在巡视洱源期间,移交案件线索和各类信访举报的处理情况。对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的18件信访举报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并采取县纪委包案督办的形式进行了办理,已办结17件,正在办理1件;对交办的7件问题线索已办结7件,立案查处5人;其余10件已由县信访局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答复办理。另外,2014年11月17日收到巡视组补交办的1件水利方面的信访件已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办理。7 p" V% X- y) @* ?% M0 o' D( M-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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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5 00: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0 B& f1 X% m% M9 |& Z; G4 j
1.关于“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执行不力”的整改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洱源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坚持和完善县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对重大项目、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对于重大决策部署,县委采取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等形式,坚持协商在前,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的作用,加强决策前的研究和论证。组织全县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到凤羽镇铁甲村、炼铁乡振兴村等考察“8·06”特大型山洪泥石流自然灾害和“3·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同时,还深入茈碧湖镇草海湿地、大丽高速路洱源县连接线、三营镇郑家庄等地,考察我县生态环保、交通基础设施和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情况,充分保障老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w/ u* L  r0 @2.关于“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轮岗交流还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整改情况。对19名任职时间较长的科级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其中,将4名在乡镇任职4年以上的干部交流到县级机关任职,7名长期在县级机关工作的干部交流到乡镇任职,全县干部队伍活力不断增强。
8 s/ j/ `( _7 d- ]6 x& d3.关于“干部的退出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从非领导职务干部队伍中抽调9名县级领导和7名科级领导,负责“3·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县城开发及交通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工作,激发主动干事的热情,同时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加强管理,严格考核,把德才兼备、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年轻非领导职务干部选拔到实职领导岗位上来。坚持从基层一线、重大建设项目和急难险重工作中选拔干部,继续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录公务员,同时,针对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缺乏的实际,从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9名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目前,全县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形成了以36至45岁为主体,注重选拔35岁以下干部,适当保留50岁左右干部,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不断优化。# r) l4 l5 q- y
4.关于“一些县级部门随意借调乡镇干部顶岗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工作,基层意见大”的整改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牵头,制定出台了《关于清理纠正违规长期借调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并认真开展清理干部借调工作,共清退长期借调干部26名,全面完成清理工作。
, |4 l" s  f  F9 k5.关于“干部重使用,轻培养”问题的整改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对县、镇(乡)、村三级干部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2014年以来,全县累计培训党员干部2000多人次。抽调部分年轻干部到扶贫开发、生态文明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等重大建设项目和边远乡镇、难点村等艰苦岗位进行培养锻炼,同时重视年轻干部的交流轮岗,让年轻干部得到多岗位锻炼。
% n" R: m9 L9 i0 q; t/ s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洱源县反映。7 E5 h5 Y9 d- O1 g6 m
中共洱源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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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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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5 00: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0 E8 L; a- m: }% N# F% v
1.关于“党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县委班子带头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县委工作全过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常过问、常督办。以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要案件的研究部署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了自上而下、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和细化4个方面29项内容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到21个牵头单位和45个协办单位,将各乡镇各部门党委主体责任考核权重定为9大块共40分,对66个县级责任制部门和9个乡镇再次进行考核,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票否决”。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在抓好县委班子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认真执行县委领导挂钩包保乡镇和县级部门抓教育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累计开展“六进”活动86次。加大“一案双查”力度,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不定期组织县纪委、监察、组织、政法、公检法等部门对易发多发的部门和领导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职责范围内的责任。2014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2件44人,其中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2件13人,一般干部5件7人,其他人员15件24人。
- F* W, b! U7 d2.关于“纪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还有一定差距”的整改情况。在《洱源通讯》和“洱源手机快讯”开设“全面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县委主要领导带头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撰写“两个责任”学习心得体会,其中,县纪委约稿刊发文章5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7期次,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达1200人次;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编发节假日廉政短信8期;33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廉政知识考试,对5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认真落实“三转”工作要求,进一步清理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选调6名纪检监察干部,配齐配强空编的8个领导岗位。制定了《洱源县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和“两个全覆盖”的要求。' i) f$ ~4 p; m1 `8 f1 A9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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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5 00: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3 Y; r1 Z. ~4 u7 p. b
1.关于“改进文风会风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会议坚持“六不开”,文件坚持“六不发”。 2014年,以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召开的会议64场次、参会人员1800多人次,分别比2013年下降14.7%和18.2%。以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下发的文件96份,比2013年下降32.4%。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县级领导以身作则,列出并公布整改清单,落实整改任务。2014年40名县级领导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指导联系工作累计164次、185天,帮助协调解决问题146个;深入挂钩联系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累计64次、72天,帮助协调解决问题31个。
: V- `8 T: _3 |  J. W8 p2.关于“干部工作作风尚待加强”的整改情况。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分批次对487名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干部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干部管理,严明上下班纪律,开展干部“走读”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做好“12380”举报专线和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和离任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不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处违规违纪行为,制定出台《洱源县关于建立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行明察暗访常态化的规定》,成立了2个明察暗访组,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2014年以来,对全县22个单位52名干部职工违反按时上下班工作纪律进行了点名通报批评,组织新提拔的33名干部填写《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书》。# ~8 x* P. A/ ^- w5 J! _9 M
3.关于“接待标准执行不力,公务用车管理不严,超标准接待,公车私用现象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洱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从县委常委做起,带头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全面实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审批制度、控制制度和清单制度。对全县255辆公车统一粘贴公车标识,并在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对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未发现公车私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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