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4 W( X V( C: y" L* K把法庭搬进课堂 ( M4 S% ~- n2 Z9 N9 L1 `# K
云南网讯 原告、被告的代理人接受法庭调查、辩论,而后由法官断案,被告人潘某盗窃一案开庭审判,不过,地点不是在法院,而是在大理三中的教学楼里。近日,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进大理三中,一千余名师生参加旁听。7 f. W- O/ r' d! e9 F4 ]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潘某系黑龙江桦南县农民,利用微信结识陌生朋友,之后约着一起旅游。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先后在大理、丽江等地旅店利用秘密手段盗窃朋友圈被害人现金、电脑等财务共计三万三千余元。据此,法庭当庭依法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 T$ p2 F5 k$ D; h) v- B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说法,教育学生要学法用法,同时提醒大家,交友要谨慎,不要轻信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8 x: D4 P& T. |$ Q2 Y“今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庭的神圣威严和法律的公平正义!”该校的王同学说道。4 O- E! |6 X8 g) F5 G: J
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雷超荣 赵颖姝 蒋理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