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涧县森林公安局查破一起特大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和周某某因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于2015年3月16日被南涧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4月22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9 Q- S9 ]( k" E2 V9 U$ E2 W% D2014年12月8日,南涧县森林公安局刑侦中队接到报案:公郎镇自强村委会嘎止村集体林内红椿树被砍伐。接报后,局领导立即安排民警赶赴现场展开侦破。案发现场位于公郎镇自强村委会嘎止村阿细字路、岭岗田、大田坝等地,侦查人员通过勘查现场,走访群众,寻找破案线索,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和周某某。
. ]% p9 G/ {9 M/ ]! V E1 ]经依法侦查查明: 2014年10至12月间,南涧县公郎镇自强村委会落底村苏某某(男,布朗族,39岁,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于2014年3月刑满释放)与嘎止村周某某(男,彝族,35岁,因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6年12月刑满释放)结伙,擅自将生长在公郎镇自强村委会嘎止村的10株红椿树采伐,采伐所得红椿原木由苏某某雇请人运输至木材加工厂,加工成方条后被苏某某运输到下关进行销赃。 6 w% w( g, }" m |
2015年4月9日经云南云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和周某某采伐、毁坏的10株林木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红椿,根际直径在28厘米至46厘米间,共计活立木蓄积5.46立方米。# g* C" }; t# q$ x; T5 t H
大理日报(通讯员 彭国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