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集中消毒餐饮具卫生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大理州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鹤庆县依法查处取缔无照证经营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5月12日,鹤庆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组织召开了餐饮具集中消毒不合格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就当前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情况进行了通报,鹤庆县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员结合26条卫生标准,对相关指标逐一进行讲解和要求,并与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签订了《鹤庆县餐饮具集中消毒限期整改承诺书》,要求相关单位在3个月内全部达到26条卫生标准。( A; v: c2 z. y- C5 u& A
通讯员 张炳全 张荣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