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鹤庆县财政局、县社保局在资金清查过程中,发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资金短款,立即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汇报。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一、由县公安局立即对当事人采取控制措施,并于当天根据案件类别及时移交县检察院。同时,县委县政府向州委州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等部门及时向州级主管部门作了汇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陈川副州长到鹤庆听取专题汇报,指导案件侦办工作;州人社局领导也到鹤庆指导工作。县人民政府及时安排对全县社保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作了全面检查。
二、县检察院立即对案件进行查办,并及时报请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15年6月1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依法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段丽坤。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会计寸平华由于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县检察院已于2015年5月24日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其进行立案侦查。
三、鹤庆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及提高标准部分均按时发放。
四、县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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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0 T8 F& f# F0 p4 Q5 O0 r鹤庆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