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永平县召开“2·11”故意杀人案破获表彰大会,对积极提供线索、参与抓捕的9名群众和2名协警给予500元至2000元的表彰奖励,对侦破案件及在抓捕行动中表现突出的3名公安民警给予嘉奖。/ |* c9 e7 v; |
2月11日9时47分,永平县公安局博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博南镇胜泉村毛厂组杨某某家,有一个小姑娘被杀伤,情况紧急,凶手已经跑了,请派出所处置。”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案发现场,同时将警情上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然而,就在民警出警时,小姑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a# W$ Y- U! _5 Y7 \9 ~; h. R) l
县公安局立即启动重特大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迅速成立专案组投入侦破。
; A( c+ b( }8 h* u5 y- I$ |4 a/ r在当地群众的大力支持,追捕嫌疑人的线索不断传来。2月13日,逃往深山、藏匿三天的犯罪嫌疑人符某某被活捉。
2 c1 M2 m& x8 Z. a5 H" \6 }经查,2013年6月,符某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小姑娘的父亲杨某某。2014年2月,符某某来到永平找到杨某某,并多次到家里吃、住。2015年2月11日上午,现年32岁的符某某与12岁的小姑娘因感情问题多次发生争执、吵骂,符某某就拿刀杀向还睡在床上的小姑娘十余刀后逃往深山。/ E s6 B7 c& f o/ M; R
大理日报(特约记者 杨福军 通讯员 马汝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