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起,历经一年半时间,南京市民政局对《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征集社会意见,昨天修订的新版《实施细则》出炉,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昨天上午,在南京市政府的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市民政局副巡视员鲍意华介绍了新《细则》亮点,南京将适当放宽低保对象认定条件,比如子女择校,拥有除汽车以外的机动车不再受限。进一步提高对残疾人、未成年人学生等特殊群体的保障待遇,尤其首次关注失独低保家庭,标准提高20%。“5年内买过房不能吃低保”也受到关注。
新变化
与老《细则》相对比,现代快报记者发现,新《细则》将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认定范围作出调整,一些不合时宜的条款或被删除或放宽,但也有从严的。
“养高档宠物”不再受限
背景:一直以来争议性较大,操作性不强
原《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饲养高档宠物的家庭;家庭成员持有并使用高档移动电话,或购置、佩戴贵重首饰,或经常享用高档烟酒等非生活必需品,以及经常参加高消费娱乐休闲活动的家庭。
新《细则》:删除了部分条款,比如“饲养高档宠物”“使用高档移动电话”等。
解读:一直以来,禁止饲养高档宠物、禁止用高档手机是进低保的“硬杠杠”,但也是饱受社会热议的焦点,如果宠物是捡的,手机是别人送的,又如何界定呢?现在,删除了上述这些操作性不强的部分条款。
子女择校等不再受限
原因:现实中出现父母条件较差吃低保,但爷爷奶奶条件较好出钱帮助择校的情况
原《细则》:规定拥有、使用各种机动车辆、大型农具、农机具(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且未用于客货运营的机动车辆除外)的家庭,另外规定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的家庭不得享受低保。
新《细则》:将“拥有、使用各种机动车辆……的家庭”,修改为“有汽车(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且未用于客货运营的机动车辆除外)、大型农机具的”。鲍意华解释说:机动车辆也包括摩托车等,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此次改为了有汽车的不能享低保,同时将“使用”两字删除。此外对“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进行了删除。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胡益民解释说,实际情况中会有些孩子,爷爷奶奶条件较好,父母吃了低保,爷爷奶奶出钱帮助择校的情况,所以联系到各种现实情况,决定取消这一项。
房产界定标准放宽了
注意:今后只有一处房产的困难家庭,即使人均住房面积超标也能申请低保
原《细则》:无特殊情况,城镇居民1人户住房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2人户超过70平方米、3人及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超过房产部门公布的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家庭,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新《细则》:拥有2处以上房产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住建部门公布的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不享受低保。
解读:过去把只有一套住房(面积大)的困难家庭排除在外,但也许这套房是遗产。因此,这一条改动较大,不仅放宽了限制,且操作更简便。今后,只有一处房产的困难家庭,即使人均住房面积超标,也能申请低保。
5年内买过房不能吃低保
注意:含商品房或经适房,因土地征收、征地拆迁安置经适房的除外
原《细则》:无特殊情况,申请前2年之内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购买商品房,或以商品房价格购买超过标准面积的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新《细则》:享受低保期间或者提出低保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不能享受低保。因国有土地征收、征地拆迁安置经济适用房的除外。
解读:南京市房价一直呈上涨趋势,买房是一笔越来越大的开支,所以对购买住房的期限应适当延长。同时新《细则》还充分考虑到了因国有土地征收、征地拆迁安置“经济适用房”的家庭的具体情况,将其排除在外,不受购买经济适用房期限的限制。此外,享受低保期间或者提出低保申请之日前2年内进行高标准装修房屋的,也不能享受低保。
亮点
失独父母低保金增发20%
新《细则》有不少新亮点,如:到2015年末南京城乡低保标准同标、失独父母低保金增发20%。
到2015年末南京城乡低保标准同标
此次新《细则》第七条新增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步实行城乡一体化的低保标准”的内容。
解读:目前,南京城市低保标准为:江南八区(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栖霞、雨花台区)为540元;江宁、浦口、六合区为520元;高淳、溧水两县不低于420元。农村低保标准,江南八区为520元;江宁、浦口、六合区为430元;高淳、溧水两县不低于370元。今后几年,南京将加大农村提标的幅度,逐步缩小区域差,到2015年末实现城乡同标。
首次提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细则》提出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南京首次将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第八条新增加了市区低保标准的调整“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20%的比例,结合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物价和城乡统筹等确定”。
低保金补差有了托底
低保补差有了托底,增加了最低补差金额。即“家庭月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的,按当地低保标准的20%计算”。
失独父母低保金增发20%
新《细则》对一些群众的优惠力度加大,还增加了特殊人群。如残疾人由增发10%提高到20%;幼儿园学童和在校就读的中学生和大、中专学生也提高到20%。对重残人员的保障按照低保标准的130%的保障,将原来特别指出的视力,肢体,精神残疾扩大到一二级残疾人,范围扩大了。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重点关注了“失独家庭”。明确:低保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且达到退休年龄的父母增发20%。
聚焦
家庭收入认定:赡养金计入收入计算有所变化
《细则》中也明确了家庭月收入的计算方式,家庭月收入按照提出低保申请之日前不少于6个月收入的平均值计算,实物收入按照当地市场价折算为家庭收入等。
变化是,具有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不在一起共同生活,义务人应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或抚养费。原来,义务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视为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现在改为2倍的,视为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义务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应将高出部分的50%,平均分摊到每名被赡养人、被扶养人或被抚养人,计入其家庭收入。
过去,申请低保要先到社区,这次改变为由户主向街道(镇)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诚信申报承诺书(授权书)》。
据了解,今年年底前,南京每个街道(镇)都将建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每月1-7日集中受理低保申请,这将有效避免人情保等人为因素。
在退保机制上,新《细则》里还给吃低保设了期限。
规定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人员,连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不得超过6个月,无特殊情况,累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得超过36个月。
《细则》提出,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依法予以清退、停发低保金,冒领的低保金根据有关规定追缴;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多领取的低保金在保障期内逐月扣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冒领低保金如何追缴?胡益民表示目前还没有具体措施。
为了准确核查居民家庭收入,南京已经建立了”家庭生活状况评估体系“,并开通运行“南京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系统”,与市住建委、人社局、地税局、公安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民政6部门实现了系统对接。今年又增设了三个系统,工商、交通、残联。
鲍意华介绍,今年前三季度,比对24035人,11136户,认定否决505人,217户。认定的检出率从过去的2%已经提到5%—6%。胡益民介绍,主要是第一收入超标,第二个是拥有的车辆,比方说当时申请的时候没有购买车辆,成为低保户以后购买了车辆,第三是拥有房产,房产超标等。而且比对的频次提高,过去一般都是半年一年对收入核对一次。现在分情况核对,新申请的马上核对,对于有劳动能力人员,过去1季度核对一次,现在1个月核对一次;无劳动能力人员,现在半年核对一次。而且每年还对30%人群进行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