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的来说,依法治国的重心在基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唯有把“法治精神”延伸到基层“末梢”,充分发挥广大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才能更好的实现依法治国的愿景。
j% N. O/ [4 |0 f: e/ I! g让“法治精神”延伸到基层“末梢”,核心是培养基层党员的法治信仰。作为党组织肌体细胞的党员,尤其是基层党员,要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始终抱有坚定而乐观的态度,对依法治国来一场“笃信好学”的持久战,将敬畏法律、崇尚法治内化为行为准则,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外化于实际行动,真心拥护法治和真诚信仰法治。模范遵守党章党纪、宪法法律,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并用言行引领群众信仰法治,让法治成为工作方式、生活方式。自觉遵守法、礼、德等规则,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做到法律底线不逾越、道德红线不触碰,勇于承担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
X3 C/ ^ P+ }! u* @让“法治精神”延伸到基层“末梢”,关键是培育基层干部的法治思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毋庸讳言,凡是选拔任用干部,具备法治思维将是刚性指标之一。对于基层组织而言,就是要在选人用人上下功夫,精细考察干部,客观评价干部,公正选拔干部,让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脱颖而出;同时,在党员干部教育上下功夫,将“法治”融入干部培训规划,培育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养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对党员干部个人而言,就是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追求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完)(吴建平 潘成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