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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龙山风电场
e) T( j H. {( }7 p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 通讯员 张耀辉 曾彪)日前,由云南省大理州水务局、大理市、宾川县水务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巨龙山风电场水土保持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其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
8 z: c* s8 d: R! b% z5 ?& U巨龙山风电场项目位于宾川县西南,大理市凤仪镇与宾川县宾居镇马房山——回沟头山——黑泥塘——带山脊部位,距宾川县城直线距离13.5km。风电场场址南北长约7.0km,东西宽约1.5km~3.3km,装机容量为49.5MW,风电场主要由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机、箱式变压器、35kV集电线路、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及一座110kV升压站组成,项目总投资4.3亿元。; a/ L0 S" t5 M! T* {, M9 S2 h
水土保持项目现已完成,工程措施主要为:截水沟1498米、排水沟5908米,护挡工程459立方米。植物措施为:覆土40340m3、混播种草866平方米、植草砖700平方米、复耕188平方米、植树15355株、移植原生灌木3700株、喷草70094平方米、喷草挂网28592平方米、木栅栏防护11560平方米、抚育管理3125平方米、绿化1509平方米。自2012年12月开工以来,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1354万元。
$ w# M& \% u$ ?0 E5 C, l检查组通过现场监督检查风电场线路、道路、风机平台、存弃渣场及升压站建设情况,听取了建设、施工、监理、监测和评估单位的汇报,对巨龙山风电场建设全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巨龙山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参建各方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建设过程中,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
6 c' D. H6 ^* l; u3 d1 n! v) e- w大理州水务局、大理市水务局、宾川县水务局、建设业主水电十四局大理聚能投资有限公司、监测单位云南兴禹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部门共20余人参加了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