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州着力构建城乡规划体系,全州城镇化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城镇体系逐步健全,城镇功能日益完善,人居环境和人民生活质量有了较大提高。2012年,全州城镇化率达38%,全州城镇建成区面积达152.5平方公里。9 V0 S5 E& u( p% G Q) {2 ?% ]$ \
以规划为引领,引导宜居城乡建设。编制了《大理滇西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全州已初步形成了六个层次的州域联动发展新格局。各县市加快县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全州12县市县城(城市)控规编制覆盖率达65.58%。实现了全州村庄规划全覆盖。专项规划编制不断开展。
! S" v7 }1 Z6 e8 W" ]落实城镇上山战略,推进特色城镇化发展。一是调整完善山地城镇建设规划体系。开展城镇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编制完成12县市“十二五”城镇近期建设规划,规划新增建设用地66.75平方公里,全州坝区内“退规划建设用地还耕地”近3万亩,全州工业园区总规划面积180平方公里。二是海东开发取得实质性进展。完成了海东片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初见成效,一批建设项目已在海东山地落地建设。三是加强对海西坝区农田和田园风光保护。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严格控制商品住宅类建设项目,严格规范村庄建设活动,重点支持高端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公益性和社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海西保护取得较好成效。四是加强对“山地城镇建设和特色城镇化发展”的研究工作。! a( X. H+ p, X
严格城乡规划管理,提升城乡建设水平。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二是不断夯实规划管理基础工作。积极拟订相关法规,扎实推进城乡规划管理制度创新,进一步理顺和加强了城乡规划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效能。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和人才引进,干部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严格规划管理。不断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和综合调控;对不符合规划的项目不予审批,未编制控制性详规的地块不准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加强规划巡查和动态监管,对违法建设项目依法及时查处。# X6 ]6 o. P. W' r) s' v* t
切实推进城镇绿化和“创园”工作,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把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以“园林城市(县城)”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人居环境。2012年,全州城镇绿化覆盖率达26%,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5.18平方米,城乡面貌有了较大改观。1 x/ h8 ?; C y3 H8 h9 M. p! z
统筹保护与发展,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管理成效明显。大理州在城乡规划建设中,认真分析并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创新的关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全州风景名胜区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管理工作水平。规划管理中严把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项目审查关,严格按程序上报审批,对不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坚决制止。同时,多方争取资金,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风景名胜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得到全面加强。(完)(记者 施贵兴 实习生 张亚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