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回应央视曝“坑人旅游团” 将严肃查处涉事企业及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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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9 11: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大理州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6月14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坑人低价旅游团”后“是否采取相关措施对此现象进行整治”回答了记者提问。/ Y% @$ _" r- k
大理州政府秘书长马忠华说:“这个话题是全社会关注的一个话题。焦点访谈播出后,我们深感痛心。”
* @- K# d  j# V- C) E“事件发生后,州委、州政府立即责成州旅游委、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大理市政府迅速开展调查,并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对是否存在监管不力、监管不严的问题,启动问责程序,并将根据调查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 P. h7 m1 f3 |6 y" d大理州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马金钟表示,对游客在大理旅游期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表示深深的歉意。大理州旅游委将按照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肃查处、规范秩序的要求,认真落实好以下整改措施:
1 O" ]4 Z! W9 Z! N. e1 g1 严肃查处涉事企业及从业人员。针对焦点访谈暴露的问题,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大理市为主,联合州市相关部门组成联合专案组,对涉事企业和从业人员调查取证,将对违规违法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 Q* E1 ^" k% D6 C
2 严格行业管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在全州旅游行业开展认真学习贯彻《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活动,对涉旅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教育、严肃要求、从严管理。8 X' E. h0 m' z, h
3 将进一步规范旅游商品销售环节,对在旅游购物商店销售的商品实行分类管理,特别是对银制工艺品和纯银产品的销售进行严格区分、明码标价。
$ _1 P8 T; G* _( N- r) l4 认真落实“无条件退货”。去年8月19日,全州星级旅游购物商店签署了《行业自律公约》,对游客到大理期间购买的旅游商品,60天内可无条件退货。“主管部门将监督企业兑现承诺,游客只要自己认为在大理购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凭购物有效凭证即可到原购物店无条件退货赔偿。”; c; ^, w$ L1 @
5 加强旅游监管联动执法机制的建设。从市场监管开始,进一步强化州、市旅游委统筹协调职能,完善与相关部门、相关地区的旅游执法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地区与地区之间要联动,部门与部门之间要统筹,形成高压态势,对各种违反旅游法规的行为,对违规违法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常态化的联合打击。2 S* T! [. D2 j: l  ~4 g1 {: `2 w
春城晚报首席记者 秦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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