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弥渡县投入1024.6万元资金,对因祥云“11·28”地震受灾的群众进行房屋恢复重建。
8 K! N1 s* e" I, {祥云“11·28”地震发生后,弥渡县及时组织成立8个由挂钩联系乡镇的县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负责牵头的工作组,抽调县、乡、村、组干部深入各乡镇、各村组逐一排查核实灾情,科学制定重建工作详细方案,出台相关补助政策,对房屋倒塌或损坏严重需要恢复重建的,每户补助3万元,对特困户、五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每户再增加补助8000元;加固修复的每户补助2000元。共累计补助资金1024.6万元。
( T6 W# F3 e* V) o8 x: ]! E3 @在恢复重建过程中,弥渡县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认真落实“三公示”制度,对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安排,县、镇、各有关部门及干部挂钩包户的情况,以及受灾户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张榜公示,确保项目工作阳光透明;组织群众按“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全面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受损民房加固修复任务;在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受损民房恢复重建任务;强化考核验收工作,采取逐级验收的方式,确保项目完成。(完)(通讯员 谭德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