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在生态湿地保护管理中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持续发展”原则,去年全州新建湿地2857亩。目前,全州湿地面积达88.78万亩,占全州国土面积的2%,成为全省湿地资源最丰富的州市之一。今年,大理州将加快环洱海生态走廊建设,恢复建设湿地7000亩。4 ]% e0 v% }: Y2 P! \
7 }$ O: }- v* i/ s( p$ K2 d2012年10月,大理州在全省率先以“民族立法”的形式颁布施行《湿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在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大理州保护管理湿地工作做到在领导心中有位子、规划中有盘子、投入中有份子,“十一五”以来共投资3亿元实施了湿地公园恢复建设、湖滨带生态修复、退耕还湖还林、面山植树造林、小流域治理、水源地保护等一大批项目,先后建成了大理市洱海、云龙县天池、洱源县西湖与茈碧湖、剑川县剑湖、鹤庆县草海等一大批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其中洱源县西湖、鹤庆县草海被列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完)(记者 庄俊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