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南昌市公交车专用道的有关情况。据悉,从2011年10月15日起,交警部门将对社会车辆在公交专用时间段内驶入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公交车在公交专用时间段内驶出公交专用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10月15日开始处罚
据悉,为了确保公交专用车道通行有序,交警部门将采用现场处罚与非现场处罚结合的方式加强管理。从2011年10月15日起,对社会车辆在公交专用时间段内驶入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公交车在公交专用时间段内驶出公交专用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对非机动车驶入公交专用车道的,将依法处以30元罚款。
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南昌市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规定》第五条,每日的7:00至20:00为公交专用道专用通行时间段,社会车辆不能通行,在此时间段之外可以供社会车辆通行。
社会车辆可借道拐弯
南昌市公交车专用道投入使用后,有关社会车辆借用公交车专用道拐弯的问题立即引起社会关注。南昌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会车辆进入路口,在公交线黄线的末端就可以右转了。他同时表示,公交车到达路口黄线的末端时,若遇红灯,必须停下来等候红灯,不能影响社会车辆右转弯。需要右转弯进入单位或有单位缺口右转弯的车辆应当在黄色网格线转弯。
在阳明路的青山路口,尽管社会车辆可以借公交车道右拐,但是地面上的标线为实线,让很多驾驶员存疑。对此,记者了解到,目前南昌市公交车专用道还没有完全竣工,部分标志标线还不健全。交警部门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相关标线。
公交车上的拍摄是否会作为处罚依据?
交警部门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和公交公司达成协议,由交警部门接管公交公司的移动抓拍设备,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抓拍设备进行检测。交警部门会严格审核制度,完善审核程序,清晰、准确地反映违法车辆的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但公交车上的拍摄作为处罚依据,在执法主体上有无法律依据的问题,目前,在公安机关内部还存在不同看法。有市民提出,如果出现类似“摸奶门”的照片外泄,谁来承担责任?对此,有关方面没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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