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0日起,海甸溪北岸中段安置选房工作正式启动。当前启动的是海甸溪北岸中段的回迁安置工作,此次提供的安置房源分为45平方米、60平方米、65平方米、70平方米、80平方米、85平方米、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140平方米、160平方米共11种户型,计划选取3309套安置房。届时11月将有17000多人总共2906户乔迁新居。
<P> 据了解,在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拆迁范围内,凡是选择实物补偿的第三期、第四期的被拆迁人均为选房对象(详细名单已公布在2011年9月16日《海口晚报》),选房区域为位于海甸二东路的水岸阳光B座、水岸星城A、水岸星城B小区和水岸听涛、水岸阳光A座小区。2010年已完成海甸溪北岸(东段)安置房回迁安置工作,共选取2576套安置房。 <P> 此次选房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按登记编号顺序确认选房顺序号并领取《选房顺序号单》;第二阶段(2011年10月31日至11月18日)按面积从大至小的顺序分批次选房并领取《房号确认单》;第三阶段(2011年10月31日至12月1日)结清差价领取《领房单》;第四阶段(2011年10月31日至12月1日)领取安置房钥匙。 <P> 选房顺序的确定根据房源及是否结算差价等情况,海甸溪北岸中段安置按1602m、1402m、1202m、1102m、1002m、852m、802m、702m、652m、602m结算差价部分、602m免结算差价部分、452m结算差价部分、45免2m结算差价部分的顺序进行选房。选房地点设在海甸二东路海甸溪北岸中段登记选房大厅。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地分配安置房,特制定了《海甸溪北岸(中段)安置房选房办法》。选房的基本原则按照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登记编号顺序确定选房顺序。
(责任编辑:JN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