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阿勒得尔图) 内蒙古自治区9月21日召开民族工作会议,对自治区成立以来民族工作的经验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总结,同时提出了新时期做好民族工作的新思路。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在民族工作会议上说,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一个主题,即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正确处理 “四个关系” ,着力做好“四项工作”。
储波说,“四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全部工作和民族工作的关系,不能因抓其他工作而忽视民族工作,也不能以共性工作代替民族工作;二是要正确处理整体和重点突破的关系,重点抓好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地区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边境旗市、牧业旗县、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和民族乡的建设和发展;三是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四是要正确处理上级扶持和自力更生的关系。
“四项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以改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农牧民收入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行政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达到当地中等或以上水平。三是重视人才资源开发,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形成有利于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的选用机制。四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推进民族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杨晶讲话时指出,要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把握新时期民族工作规律,努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要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努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大会讨论了内蒙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讨论稿)》,该文件从7个方面阐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将在广泛征求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后下发,以指导新时期民族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