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玉溪市出台新规,在中心城区75平方公里范围内禁止以一户一宅模式进行民房建设,在此基础上,今后中心城区及各县县城、城郊结合部农民(居民)建房用地,需按照城市社区建设标准进行规划,报批后方可建设。
" J* e, A' I: O4 x2 S; s 根据玉溪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市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未来全市实施范围内农民(居民)建房将按照城市社区建设标准,即按多层或中高层、高层单元房住宅形式,并配套必要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进行规划。这也意味着今后该市将会逐步推动城区及城郊结合部的农民(居民)“上楼”居住。. n/ W& @4 z; U9 z( A3 {3 y: j& r
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玉溪市中心城区的发展形成了“城市包围农村”的特点,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密布,存在着居住环境差、设施配套缺乏、综合管理不到位、土地利用率低等诸多问题。玉溪市规划局副局长陆建明介绍,“实施范围内的居民点,要根据是否在决议发布前取得村庄规划和宅基地用地批准手续区别对待,配套的规章制度也将陆续出台,对当前居民的正常房屋建设不会产生影响。” b9 q0 ?. ]# L* R9 |/ ~8 g9 x
根据要求,除中心城区外,各县县城、城郊结合部的农民(居民)建房用地,也要按照城市社区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其他地区的农民(居民)建房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前提下逐步审批。' o1 E, G8 Y& b x,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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