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9日,大理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6 a2 w% u* P( j) L3 ` 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大理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76名。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和大理州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实际分配到全州12个县市和解放军3个选举单位的名额为372名,预留4名。依照选举法的规定,2013年1月7日至2月2日,各选举单位依法选举产生了大理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72名。 . `: [9 T& P: Z @8 y0 C1 y
2013年2月6日,大理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依法进行了审查,认为372名代表的选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所有代表在各选举单位得赞成票均超过法律规定的应到会代表的过半数,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 {! {) w$ V$ L M% f# E, n
在当选的372名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220名,占代表总数的59.1%;非中共党员代表111名,占代表总数的29.8%;妇女代表119名,占代表总数的32.0%;具有大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324名,占代表总数的87.1%;35岁以下的代表57名,占代表总数的15.3%;36岁至55岁的代表301名,占代表总数的80.9%;56岁以上的代表14名,占代表总数的3.8%;党政干部代表115名,占代表总数的30.9%。
' W7 h& T% Y* W$ y- w; R 新当选的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广泛性。有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有政党、团体、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代表,有来自工业、农业、财税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政法和非公经济方面的基层代表,有解放军驻大理部队和武警、消防部队代表。他们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依法履职能力,对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代表全州各族人民有效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全力推进全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1 A. ?. p f2 C4 E) A
责编:吴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