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根据省市政府的通知,我市中等以下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将延长至11月25日,同时将调查条件再一次放宽。凡参与本次调查申报的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信息将录入《陕西省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数据库》。未参加调查申报的家庭,原则上5年内不予保障。<P> >>>西安:未参与此次住房调查5年内不能申请保障房<P> >>>陕将开展中低收入住房调查 首次包括外来务工人员<P> >>>西安保障房申请条件放宽 申报时间延长<P> 一、调查截止时间<P> 个人申报及入户调查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9日12:00时。<P> 二、调查对象标准<P> (一)城镇中等以下收入家庭调查标准不变。<P> (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调查登记不设限制条件,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就业的人员均纳入统计范围。<P> 三、重点内容<P> (一)城镇中等收入以下家庭须如实登记家庭基本情况,其中家庭收入、住房情况及住房是否为政策性住房等内容为必填项目(“政策性住房”,即原《调查表》中“公房”),家庭总资产(主要是重要财产)等情况也须如实填写,以上内容将作为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P> (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调查登记表中的收入和就业时间为必填项目。<P> 四、登记地点<P> (一)城镇户籍的家庭或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办(乡镇)登记。<P> (二)在开发区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到本单位劳动人事部门或开发区管委会登记。<P> (三)未在开发区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到本单位劳动人事部门或单位所在社区登记。<P> 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P>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P> 推荐阅读:<P> 西安楼市销量同比下跌41.1% 楼市拐点真的来了?<P> 西安公租房限价房 本月底前全部开工<P> 现金流告急 房地产开发商促销高潮即将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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