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在中山区景山街68号楼5楼2号的居民刘先生在房子动迁后,他把房产证给了“动迁办”,如今他想买一套新房子,却被告知他的房产证没注销,不能购买新房!可这时,他找不到当初的“动迁办”了。 w0 h% _6 a4 y0 L8 d: a( \/ w9 I
老房子被动迁 房产证却没注销+ e3 U& u. _) G" \, W* w
10月21日上午,刘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一份《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他说,2010年10月份,他原先住的老房子动迁,他选择了货币化补偿。当时他签订了《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领取到了补偿款。随后,他就把房产证交给“动迁办”。
# u0 S# U8 V7 q/ @% |/ [% f% M 今年9月份,他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当他办理过户手续时,赫然发现他以前房子的房产证竟没注销!这导致他准备购买的这套房子成了自己的“第二套房子”,在目前限购政策下,他无法申请办理“购房资格证明”,办不成买房手续。此时,他就想找当时的“动迁办”,却发现“动迁办”已经搬走了。刘先生指着协议上“大连市中山区城区改造办公室”的印章说:“我想找这个部门,可不知道上哪去找。 ”. J" Z1 K, o: S* `# S5 p& r, y
刘先生曾拨打一个王姓女子的电话,据说该人是“动迁办”的一个文员,可她在几次接听后干脆不接电话了。刘先生急得火烧火燎的,他多次寻找该部门都无果。他说,他已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交了定金。如果由于自己的原因办理不了手续,他要承担违约责任,“不但要交滞纳金,还可能造成对方以此为由终止合同,并起诉我。 ”
0 P- q. L. J! R) Q9 m 记者帮助市民找到“动迁办”
3 p% I( q$ b1 ?/ t5 o7 } L' c( {/ d) N 记者多次拨打了刘先生提供的王姓女子的电话,但没有结果。随后,记者又多方寻找。 10月21日13时许,记者终于辗转找到了“大连市中山区城区改造办公室”的办公电话。该办公室的一位张女士在电话里称,该办公室位于港湾广场附近某大厦20层。: M* P4 U+ u4 r/ E0 z4 k
记者立即与刘先生取得联系,并陪同刘先生赶到“大连市中山区城区改造办公室”。该办公室的一位刘姓科长表示:“货币化补偿的居民的房产证可以注销。 ”他承诺道:“市民下周五就可以去办理购买房屋的过户手续了,那时房产证就注销了。”- |+ `* c9 z+ [7 \. K0 n
刘先生这时才长舒一口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