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明明办了停供,却在缴纳今年的取暖费时被告知去年停供后曾经私自打开暖气阀“偷热”。不仅要补交取暖费,更要缴纳滞纳金……这是近日市民姜先生等人遇到的尴尬事。而对于供热单位所说的“私自开阀偷热”一事,被指“偷热”的市民们多数表示自己很冤枉。
% o+ W$ \, D1 S! I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今冬供暖期开始前,这类“偷热官司”屡屡出现。而住户和供热单位往往各执一词,却都难以提供有力的证据。供热办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每年供热管理部门都会接到大量的“偷热官司”投诉,对于类似问题,目前尚没有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
+ k! c; l5 K; b$ }. G; I 住户说法 5 b u2 F0 t7 f" j2 B" {
■去年办理了停供,但今年接着办理停供时却被告知去年曾经“私自开阀偷热”,供热单位要其补交取暖费。 3 a/ N3 l- Y6 l9 W l/ x I, u
■根本不知道供热阀门在哪里,更不知道如何打开阀门。再说暖气阀是那么容易就能关闭打开的吗?普通人怎么可能轻易地“偷热”?
7 k5 A4 }/ K; a1 L9 U: z! } 供热单位
7 p' N& l& q( l+ K; W h ■“有的小区供热阀门位于楼道内的管道井中,由于种种原因,很多管道井没有锁,打开很容易。虽然不能直接用手拧开或者关闭,但开关阀门用的扳手等工具很容易就可以找到。”一工作人员说,个别住户就是利用这个漏洞,一边办理停供,一边私开阀门偷偷用热。
! @' `# X. R' \: F. g 供热办
' q) G! l4 c) X( {, Q5 ?* a8 G2 Z “偷热官司”不断关键在于两点:第一是一些暖气进户井要么不被锁死,要么钥匙管理混乱,物业甚至住户个人都可以轻易打开暖气进户管道井,这就给办理停供后再私自开阀“偷热”提供了可能性。第二是在处理“偷热”纠纷时,无论住户还是供热单位都缺乏有力的证据。
+ e% h3 m$ [* o$ v- E0 E. \. D' a/ \! V' x 私自开阀“偷热”,需补交去年的取暖费
4 y# o+ i. \+ j( z 家住旅顺开发区康元街的市民姜先生告诉记者,因为自家这套住房一直闲置,所以去年他办理了停供。“这期间我只是偶尔回家照看一下水电是否安全。”姜先生回忆说,今年1月19日自己回家时,发现门上贴了一张供热单位的“通知”。“上面说我私自打开了供热阀门,要对我进行罚款处理!”姜先生说,自己根本不知道供热阀门在哪里,更不知道如何打开阀门。“当时我也没把这份通知当回事。”
9 \+ i" P; [4 w; r8 Z7 } 今冬供暖期开始前,姜先生去供暖单位缴纳取暖费,准备恢复供暖。“我被告知因为去年存在私自开阀偷热的行为,今年我必须补交去年全年的取暖费,还得缴纳滞纳金!”姜先生说,对于这个莫名其妙的“偷热”罪名,自己实在是感到冤枉。 和姜先生有着类似的遭遇,旅顺开发区一新建小区的多户居民也遭遇了“偷热”指控。住户马女士说,自己去年办理了停供,但今年接着办理停供时却被告知去年她曾经私自开阀“偷热”。“物业可以为我作证,我去年一年都没有在这里居住,怎么能私自开阀呢?” 而家住泉水附近一小区的市民张先生则被指控去年“偷热”一个月,供热单位要他补交800元暖气费。“说我办了停供开阀偷热,总得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来。再说暖气阀是那么容易就能关闭打开的吗?像我们这些普通人怎么可能轻易地‘偷热’?”张先生无奈地说。 : X7 ]: x. c9 D1 h; g" L1 v3 I1 i
办了停供
' \: u3 _9 s6 j9 I R# B6 u 再私自开阀就是“偷热” 1 a; I( e' R' \1 {8 P9 N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泉水、金州新区等地部分小区的居民都曾和供热单位打过这种“偷热官司”。住户们大多数表示,自己对于供热阀门位于何处、如何打开等问题一无所知。 + t" c7 X f6 g" ^
负责为姜先生住房供暖的供热单位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每年供暖期都能发现不少“偷热”的停供住户。在一个小区内,最多时能查处50多家这样的住户。这位工作人员说,住户办理停供一般都是在供暖期开始前到供热单位提出停供申请,10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将到这些停供住户家关闭供热阀门。
6 F5 M! K) n& ^, b' U1 B “有的小区供热阀门位于楼道内的管道井中,由于种种原因,很多管道井没有锁,打开很容易。虽然不能直接用手拧开或者关闭供热阀门,但开关阀门用的扳手等工具很容易就可以找到。”该工作人员说,个别住户就是利用这个漏洞,一边办理停供,一边私开阀门偷偷用热。一般对于这类“偷热”住户,将要求其缴纳全年的取暖费,并按照实际缴费日期缴纳每日3%。的滞纳金。 * w" ^& E: ~% r& m S) B
但这位工作人员也承认,有的“偷热”住户是被冤枉的。“有的住户几家阀门位于一个管道井内,开阀的人不知道哪个阀门是自家的,往往会把所有阀门全部打开。”这位工作人员说,这类“偷热”做法不仅涉嫌盗用暖气,而且会破坏供暖设备和管线。
' z. z9 j/ P& c0 D$ }4 j, ? “偷热官司”众多解决十分困难 0 c! S) E; J3 l9 _" a+ ~
甘井子区供热办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每年供热办都会接到大量关于“偷热官司”的情况反映。“这种纠纷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都拿不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刘女士说,泉水新技术供热公司曾经专门成立过稽查队,对“偷热”现象进行稽查。“停供住户家的阀门上都贴了封条,如果封条被毁,那么就说明阀门被动过,稽查人员将拍照取证。”刘女士说,但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住户和物业面对被破坏的封条,往往谁都不承认自己动过。
2 L" e( |" i, k: X) J$ X% o2 S i “要补收取暖费同样很困难。”刘女士说,目前一些大型供热公司为了避免停供后有人开阀“偷热”,往往会采取直接断管的做法停供。但这种做法也有“副作用”。“如果第二年住户申请恢复供热,供热单位还需要重新接管,按照政府规定还不能收取材料费,这部分开支得由供热单位自行承担。”刘女士说,目前针对此类争议,供热部门还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工作人员建议,双方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