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好朋友在香港举行婚礼,邀请了我们参加。婚礼将在山顶的一个小教堂举行,而且新人双方家庭条件都非常好。可想而知婚礼至少是精致庄重的。
本来欣然受邀,满心祝福与欢喜,临行却因为一点小事和老公置气。因为刚工作不久,以前学生时穿的衣服大多已经丢弃,广州天气热,平时买的衣服都是裙子居多,单单没有置办一件像样的大衣。加班时用来加凉的薄羽绒服倒是有,但是小礼服外,总不能披一件鼓鼓囊囊的羽绒服吧。
于是想去买一件,当时时间比较赶,临出门时,老公问,现在时间比较紧了,还要先去深圳家里住一夜,有必要再去逛吗?我答,还是得买一件啊,不然我没有衣服穿,到时候太冷了怎么办。
老公说,噢。结果等我换好衣服,拿着包包出门的时候,好死不死地突然冒一句:又不是你结婚。
那个呆子是典型的理工男,从来没有穿衣分场合的意识,大冬天放着大衣不穿,自个儿去买了件黑不黑棕不棕的冲锋衣,据说是挡风又防雨,一个冬天穿上了死活不肯脱下来换别的衣服。结婚的时候,甚至打算穿着牛仔裤大头皮鞋去走红毯!后来还是我结婚前夜硬拽着他去买了一套西服两件衬衣,好歹看起来像个新郎官的样子,但脖子依然是光的——领结实在没时间再去买了。
我被他一瓢冷水泼得呆住了。是啊,在理工男看来,又不是我结婚,张罗着去买大衣,挑裙子整个什么劲?别人看的是新娘又不是你,那件羽绒服又轻又暖和,不好得很吗?
我的玻璃心哗啦啦裂了一条缝。如果他只是说,不许买大衣,我肯定会从鼻孔里哼出冷气,无视他直接关门走人去商场。但是“又不是你结婚”这六个冷静理智看起来隔岸观火遗世而独立的字,瞬间将一个女人置于“瞎张罗,出风头”的境地。以前的语文课本上,《项链》一文的中心思想不就是“描写和讽刺玛蒂尔德的虚伪心”?
幸亏我身躯摇了几摇之后,还是定住了神。麻烦有点场合观念好吗?场合观念!你一建筑宅男,整天窝在工作室对着几台显示器穿着你的冲锋衣和人字拖挥斥方遒就好了,我现在是要去出席婚礼,不管是香港还是美国还是哪个内地小县城,有场合意识的都会穿得得体一点。你让我穿着羽绒服杵在那群穿旗袍洋装甚至燕尾服的土豪群里?
理工男诚惶诚恐,赶紧上来安抚我义愤填膺的激动情绪。“我的错,我的错~我不是不让你买,你买十件都可以,我给你买单!”然后他眨了眨眼:“要不我们参加完婚礼再去买吧?”(文/木马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