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文和许志安,分分合合22年,终于修成正果。有人说,这是爱情马拉松。其实他俩不算爱情马拉松,而是一开始一块儿跑,中间有十几年各跑各的,最后才又跑到一块儿去。真正的爱情马拉松是一开始一块儿跑,跑了三年五载十年八年还一块儿跑,并且,就是不结婚。
不结婚的长期恋爱,才有了马拉松的感觉,越跑越累,跑得越久越不甘心放弃,跑到后来要靠咬牙坚持。之所以能死抗这么久,就因为远方隐隐约约有一条叫婚姻的终点线,撞上它,就可以盖戳领证明媒正娶;撞上它,一场旷日持久的恋爱才算胜利,才算值得。
敢跑爱情马拉松的女人有三类,一类颇具奉献精神,为了爱情,心甘情愿付出时间和青春,男人想拖多久,她就陪多久,胸怀无私,头上冒着“圣母”的光圈。一类思想现代,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她才不要急着往坑里跳,所以只肯恋爱,不肯结婚,男人一旦露出求婚或逼婚的苗头,她就闪人。还有一类是结过婚又离的,切身了解婚姻是怎么回事,所以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打死都不要再结婚,有恋爱谈恋爱,没恋爱自由自在,都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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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于跑爱情马拉松的男人,可能只有一类,他心里常年住着一个自私自利不愿长大的小屁孩,贪心爱玩占小便宜,他不想为照顾家庭和养育后代负责,也不愿为一个女人放弃一个个女人。美剧《Nip/Tuck》就有两个版本的男性生活:一个男人婚龄十几年老婆孩子杂事缠身,每周的夫妻性生活乏味得像广播体操;一个男人单身贵族穿梭于各种辣妹间,激情指数比A片还高。
大多男人都梦想成为第二个男人,而婚姻的前提则是必须先把这个梦想摔碎,所以他们犹犹豫豫间跑起了爱情马拉松。
认识一个被爱情马拉松累坏了心的姑娘,跟玩艺术的男友跑了十年,三十五岁了,才小心翼翼试探他想不想结婚,他一口回绝。她哭了,还是偷偷的,这个岁数已经不能像小女孩一样肆意任性,她拖着行李箱离开他家,一场爱情马拉松无疾而终。还有个姑娘跟男友跑了六年,对方父母还不知道她的存在,他一直标榜自己是不婚主义者,逼得她伤心欲绝分手后,他以迅雷不疾掩耳之势娶了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
就像真正的马拉松一样,爱情马拉松有成功有失败,要看一块儿跑的那人靠不靠谱。有的女人以为跑得越久成功系数越高,但男人却一直是骑驴找马,他一边不让自己闲着,一边寻找新机会,她任劳任怨地埋头跑了很久之后,他一句厌倦就拔腿逃走。但是,也有成功案例,一老兄就从大学到工作和女友跑了十几年,最后结婚生子,促使他下定决心的理由是——习惯。他说,我已经习惯了和她的生活,一想到再换个新的,还要从了解到习惯再重头来一遍,就觉得累,还不如一步到位就这个吧。
习惯,说得多轻松,背后却是无数时间的累积。现代女人当然可以不那么在乎时间,她独立自主,头脑丰富,她的魅力或许不是几条皱纹就盖得住。但是,女人的黄金时段比男人的更短暂和珍贵,她的最佳择偶年龄是20-25岁,男人则是20-40岁,有92.2%的中国男人认为女人应该在27岁前结婚,国外也差不多。当一个女人甘心陪男人跑爱情马拉松,她真是豁出去了,她冒着错过最佳生育年龄和容貌衰老的风险,等他某条神经突然“叮”一声,决定结婚。
在结婚之前,漫漫马拉松途中,一对男女形同夫妻,却不是真正的夫妻,女人的安全感无法落实,男人的责任感无法担当。从生物学角度,随着同居时间延长,女性体内的催产素会让她越来越依恋那个男人;男人如果和她长期同居而无子嗣,基因则会告诉他,这个女人不适合繁衍,于是他的热情就会逐渐下降。只是俗世生活中,背叛欺骗或始乱终弃时,不能跟人说:“啊都是基因让我这么干的。”又不能把基因拖出去枪毙。
目前为止,婚姻还是主流的爱情归宿,所以不论是马拉松还是百米冲刺,在全身心地爱上一个人之后,我们想到的是,结婚。婚姻并不完美,甚至违背人性,但是不妨碍大多数人把它作为生活的追求目标。然而人各不同,这世上有人愿意结婚,有人不愿意结婚,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力找到志同道合那一个,配对成功。否则,一个愿意结婚的非缠着一个不愿意结婚的死磕,人生的意义就打了折扣。(来源/腾讯大家)
红肚兜儿:女人可以作,但要见好就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