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打小三快成了中国街头一景了,常常会在网上看到这样的照片或传闻。从第三者——二奶——小三,三个称呼标志着社会对介入婚姻的加塞者的道德评价,一步比一步低。
第三者(八十年代)还把这个介入者看成是平等的,二奶(九十年代末)就已经近于嘲讽,小三则是贬低。小三人人喊打,但是小三却络绎不绝,想当小三的人仍然继往开来地涌进,根本的是中国男权制度处处给男性方便之门,有权有势的男性,他们各种资源都大大的,女性要想一步登天,最快的办法就是当小三,沾着“成功”的男性的权钱势,从而分一杯羹。很多小三怀着梦想,或许那男人离婚呢?自己也可以有朝一日正娶成妻呢?
而妻呢?四五十岁被离婚的妻属于沉默的群体,她们中很多人因为多年来把感情寄托于婚姻和丈夫,把生命寄托于家庭建设,离婚后生活,经济上没有了丈夫,完全靠自己,经济地位滑坡;感情上突然变得空空荡荡,孤独无依,特别是独生孩子已经长大,她们的世界变得非常荒凉,孤独,寂寞,到底有多少人离婚后的女性再婚呢?或能再婚呢?
据说四五十岁离婚后的中国女性,再婚的可能性并不大,我认识的我这个年龄的离婚或丧偶的女性,离婚的,真的很难再婚;丧偶的,一时半会儿也难找的合适的伴侣。好男人早就被抢走了,赖了吧唧的男人,谁愿意要呢?其实挺糟糕的男人,在中年女性这个群,也会成为抢手货,造成很多劣质男人骗婚。
一次我跟一个被离婚的医生朋友长谈。她快五十岁的时候,丈夫有了小三。丈夫也是医生,还是主任,小三是护士。丈夫因此回家离婚,我的朋友不想离婚,可是不离不行,丈夫已经在家暴力,要“打”离婚。她离了,为了尊严等等,丈夫跟小三结了婚。结婚两三年来,前不久小三怀孕,刚生了一个孩子,孩子三四个月了。
我的朋友下决心逃出离婚的阴影,也很积极地找新的男朋友,可是这个年龄段的好男人真是少,碰到稍微好一点的,她也很主动,后来还结了婚,可是这再婚的人,真在一起过日子,真难,不久她也不想凑合,又离婚了。
从经济上看,她也还行,毕竟是医生,自己买了房子,房子也很漂亮,就是空荡,有孩子的房间,孩子在国外;有客房,可是客人也不多,自己上班和很忙;饭厅的桌子就自己一个人吃饭,也不怎么坐在那里。我去的时候,跟她躺在床上聊天,她突然说,有个人在身边,多暖和啊。
是啊,人到中年,就是“有个人在身边暖和”的问题。这对我触动很大。我跟她的前夫也认识,因为我来访,于是我们一起吃饭。小三已经是太太,抱着孩子跟我们没话说,年轻,教育程度还真有限,也插不上任何话。我的朋友心胸也宽,风度也好,人长得不知比这小三美多少,见到小三,还很真诚地问孩子,抱抱孩子,最后,这小三抱着孩子提前走了,就剩我们三个,我们是同时代的人,有同时代的话说。我忍不住问这大名鼎鼎的医生:你跟你这年纪差三十岁的太太有话说吗?他看着我:“我快五十五六了,老来得子,我喜欢孩子胜过一切。”他避免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其实已经回答了我的疑问。
我们交谈,我的朋友和她的前夫还是有很多语言,比如他们的共同的女儿的婚恋,他们共同认识的人等等。我在旁边,看他们交谈,想到“多妻制”的问题。要是传统社会,这医生男人断断不能抛弃糟糠之妻的,只少在感情上也还能给这妻子很多安慰;而在经济上,他也不能如现在一样,因为我的朋友是医生,他就一分钱也不给,甚至女儿在国外上大学的钱都不想出。
我突然意识到, 这现代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在中国的有钱有权阶层里,就根本没实施过,实施的都是让男人占了便宜。1953年新的婚姻法颁布,名义上是女性可以提出离婚,现实是一大批革命干部都把家乡的小脚女人都离了,实现了他们“打到南京去,一人一个大学生”的梦想。那些小脚的家乡的女人,以前是有丈夫的,是王宝钗苦守寒窑,还有个盼头,可是所谓让妇女解放的新婚姻法却让她们无可皈依,被抛弃,在乡村默默地,经济上没有了支援,感情上没有了指望,成为连性生活也没有的活寡的成千上万的乡村老女人。我们从来没听过她们的声音。
1949年中国革命的老干部,有几个是原配?几乎没有。我突然意识到中国传统的“一夫多妻”至少还让男人负责任,比如康有为有六个妻妾,这个维新人士找了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并没有把太太扔出去,他还是得对每一个他有性关系的女性负经济的、道德的、名义的、甚至性的责任。一夫多妻制至少让男人不能轻举妄动之后不负责任,不像一夫一妻制,男人变了心,制度还给他们提供最大的方便。
我不提倡一夫多妻制,我在这里郑重声明。我只是在考虑中国的文化传统与现实的关系,我觉得中国现在的一夫一妻制度还不如1949年前的一夫多妻制限制男人权力呢。现在的一夫一妻制,是男人占了所有可能的一切好处,女人背着沉重的人生的包袱。这样看来,至少一夫多妻让男人不敢轻举妄动,要是有了小三,他得为妻子负责,他也得为小三负责。
我觉得现在的法律应该改成,如果是因为小三出现离婚,妻子有权提出离婚,但是丈夫一律不许提出离婚,必须承担责任,以此保障女性权利,不仅是妻子的,也包括小三小四的。不知我的想法是不是在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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