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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壹基金的六年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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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7 21: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雅安地震,民间组织中壹基金的反应速度和效率吸引了公众的关注,但是同时也因为英文网站上没有更新壹基金简介的问题,招来了大量的猜测和质疑。有人认为壹基金还是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还有人认为壹基金的英文筹款甚至全部筹款会进入红十字会账户。

造成这些误解,是因为现实中的壹基金太复杂,六年时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很容易造成混淆,三个阶段分别为:

2007年4月19日,为获取公募权发起的“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2011年已完成清算;

2008年10月,为获取独立运作项目权利而注册的“上海壹基金公益基金会”,2011年已完成清算;

2010年12月3日,获得独立公募权的“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2011年1月11日起正式运作至今,接受了清算后“壹基金计划”和“上海壹基金”账户上的所有款项。

可以想象,公众面对壹基金被质疑时,即便搜索并访问相应官网,也会被这三个冗长而复杂的名字与关系弄迷糊。

这个问题的背后,是民间组织注册困难留下来的历史问题。时至今日,即便我们耳熟能详的一些公益组织,比如绿色和平、自然之友、壹基金只是品牌名称,都因为注册问题而在法律上都有一个完全不同的叫法。尤其是壹基金,虽然品牌名称一直保持,但是短短六年时间内出现了三个法律注册主体,发生了很多翻天覆地的变化,造成混淆难以避免。



这种主体身份的不断变化,植根于民间组织在国内缓慢而艰难发展的大背景,壹基金六年的发展和三次身份的转换,也是民间公益六年注册与发展的一个缩影。

在2007年壹基金诞生之前,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家民间组织,是知识分子们在1993年的政治寒风中发起的自然之友。随后,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在中国的召开,基于联合国的要求,除了政府的代表以外,还必须有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参与,这套国际规则被政府采纳,也带入政府认可NGO(非政府组织)这个名词和规则,并部分的带动了更多组织的注册成立。而直到5年以后,也就是1998年,自然之友有了第一个公益项目,也同时有了本土第一个专职民间组织工作人员。

1998年以后,民间组织的真正发展,依然缓慢。9年以后的2007年,李连杰先生发起壹基金并谋求注册的时候,民间组织的发展还是处于相当初级的阶段,同时也面临着政策上的困境,其中就有长期困扰的注册难。当时,绝大多数活跃的民间公益组织还是以工商注册,也就是企业身份存在。这种现象虽然奇怪,但是基于我国国情,企业身份也能得到国内外支持中国民间公益发展人士的认可。对于做法律援助、儿童权利、环境保护等等的组织,注册成为企业虽然尴尬,但毕竟不太影响其活动。

但壹基金是另外一件事情,李连杰先生发心而向善,更希望推动的是每个人的参与,为“每个人每个月一块钱,建设美好的大家庭”而努力。企业的工作范围再宽泛,但也不能公开面向社会公众吸纳捐款,还面对要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的问题。

发起公募基金会无疑是最为适合李连杰先生初始心愿的理想状态。但另一方面的现实,是2004年6月1日起施行《基金会管理条例》之后,尚无民间人士成功申请注册公募基金会的实践经验。相比之下,挂靠在红十字会下面作为二级专项基金,并以专项基金的名义开展慈善活动,是更为现实的实操选择,也更为广泛的在试水公募基金会实践中被采纳。

2007年4月19日,在中国红十字会支持下,李连杰在中国红十字会内设立“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下称“壹基金计划”),致力于推动人人公益。“壹基金计划”可以分享红十字会的公募权,倡导每人每月最低捐出1元钱。从操作上,二级机构没有独立账户,所以捐款首先进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帐户,捐款中备注了“李连杰壹基金计划”的部分被标出来,总额汇集到“壹基金计划”名下。而大量没有备注,但是额度为一元的捐款,“壹基金计划”的工作人员也积极争取纳入“壹基金计划”中。

这样注册的模式快速实现了“壹基金”在全国公募的梦想,但是在资助公益项目的执行上,“壹基金计划”作为非独立的法人,对外资助公益项目总是有许多不便。从法律上而言,“壹基金计划”的一切行为,都是属于红十字会系统下面的一个分支。为此,说2007年的“壹基金计划”,也就是“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募得的善款最后归红十字会使用的,从法律上来讲是不错的,但不能完全描述实际情况。

为了减少实践中的困难,李连杰等人于2008年10月,在上海成立了非公募“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下称“上海壹基金”),并与中国红十字会签署协议,将“上海壹基金”作为“壹基金计划”的项目执行机构。

这样,壹基金在实际运作中有两个主体同时存在,“壹基金计划”负责筹集善款,然后拨付给“上海壹基金”,再由“上海壹基金”作为独立的主体对外资助公益活动。

然而,以私募身份运作公募身份募捐的善款,并非绕开政策瓶颈的完美设计。也有公益界的学者对其治理模式、资金运用规则游走于法律模糊地带而提出质疑。

不止是学者,上面为了把壹基金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不是一般有定力的人,都很难有耐心把这么多复杂的法律名词彻底的搞清楚。正因为如此,当最近网络上爆炒壹基金身份问题时,这个问题就很容易把所有人弄迷糊。

因此,真正的独立才是长久之计,壹基金没有放弃谋求独立注册公募基金会的愿望。

而好的方面,在2010年,距离最早的“壹基金计划”成立四年来,民办基金会和公益组织的注册问题有了一定的从多个方向尝试打破官办慈善的垄断格局,彼时,全国的基金会超过2000家,其中,非公募基金会以每年200多个的数量增长,从2005年的不足300家增长到2009年的846家。民间组织的注册,也有了一定改观,按照学者们给的建议,对民间组织进行分类管理,对于社会服务类组织,也就是能为现有政府工作提供补充支持的部分,注册上有所放松。这个背景下,也有更多组织,能够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按照民间非企业组织和社团法人进行注册,更符合民间组织对应的法律地位。

壹基金的独立注册,或许会因为民间组织注册的政策与实践壁垒松动而迎来曙光。但是,在2010年的时候,谁也不知道方向在哪里。(文/姚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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