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鹤庆县人民法院在松桂镇对一起盗伐林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120余名当地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加了旁听。该案是鹤庆县人民法院今年实施“阳光司法工程”以来,邀请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的第一个案件。4 q8 g7 m r% K+ S
据了解,鹤庆县人民法院实施“阳光司法工程”,主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大力开展送法进基层、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以现场开庭、巡回审判等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审判工作,使得庭审更为亲近、直观和透明,密切了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联系,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和法院工作,并将其作为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全社会法制观念的有效途径。同时,将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向深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的公信力,提升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维护司法的权威。
% f5 t- l1 {: N5 C& t鹤庆县人民法院院长段冲告诉记者,现实生活中,司法和公众之间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实施“阳光司法工程”的目的,就是要增强法院司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公众更多地接近司法,理解、信赖、支持和监督司法。同时,实施“阳光司法工程”对促进法官素质的提升和工作作风的改善、促进司法改革的深入进行都具有重要意义。: k1 w j' s9 o1 f
参加旁听的松桂镇人大代表李森表示,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旁听的方式很好,便于将人民法院的日常司法工作置于人大代表的法律监督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之下,将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了司法的公正,同时也起到了很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 o9 D9 @5 M5 Z9 {
(赵子忠 实习生 张晓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