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选送给外国友人的礼品时,一般在指导思想上必须恪守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 z5 W8 f. ~+ q( O- ]5 o7 u# @ 其一,要突出礼品的纪念性。在涉外交往中,送礼依然要讲究“礼轻情意重”。因为在很多国家里,都不时兴赠送过于贵重的礼品。反之,则很可能会让受礼者产生受贿之感。
, {1 i& e8 K. j' z8 p+ b5 q 其二,要体现礼品的民族性。中国人司空见惯的风筝、二胡、笛子、剪纸、筷子、图章、书画、茶叶,一旦到了外国人手里,往往会备受青睐,身价倍增。
4 Z9 ~, |) k. a% a3 P9 } 其三,要明确礼品的针对性。挑选礼品时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选择礼品时,务必要充分了解受礼人的性格、爱好、修养与品位,尽量使礼品受到受礼人的欢迎。此外,还应考虑到在不同情况下,向受礼人所赠送的礼品应当有所不同。比如,在国务活动中,宜向国宾赠送鲜花、艺术品。出席家宴时,宜向女主人赠送鲜花、土特产和工艺品,或是向主人的孩子赠送糖果、玩具等等。
3 p7 u' U) z8 N( h2 ~- G8 b 其四,要重视礼品的差异性。向外国友人赠送礼品,是绝对不能有悖于对方的风俗习惯的。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就要了解受礼人所在国家的风俗习惯。在挑选礼品时,主动回避对方可能存在的与礼品品种、图案、形状、数目、包装等有关的禁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