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文化,都必须有其深厚的载体,才会显示她的活力和感染力。在古代,人们爱兰,崇兰,估计是由一些先哲的学说和不朽诗篇而引发的。当人们通过亲身植兰、赏兰,觉得先哲们所述非误之后,再通过言传身教,就在达官显贵和文人雅士中逐渐形成了一个小群体,进而把开初的赞美、鉴识逐步挖掘、探索、丰富成今天我们所公认的一种文化符号!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多种文化和物质文明要求越来越高;古代文化已明显与现代文化抵触;且国际上东西方审美观点不同对兰花的冲击等。都说明兰文化的内涵必须向一个更大的群体、更深的层次延伸! 记得80年代末90年代初,悠久的中国兰文化,虽终于剔掉了“封、资、修”的烙印,再现了可充分发挥潜在力的曙光。然而,由于她是匆忙面市,还未来得及充分表现其真正的文化内涵,就被一些人有意无意地引入了商业炒作的小圈子,结果适得其反:有人购兰不种兰,有人种兰愁售兰,不但没有在种、养、售、赏之间形成相互连结的“桥梁”和“纽带”,就是以诚为本,以信为重的商业氛围也有“变味走调” 之嫌。一株兰苗,价一上去,可以卖到十万百万,价掉下来;又冷如死灰,真正成了草就是例证。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我们在继承古代兰文化的同时,没有掌握其精华;在推动新兰文化时又未抓住广泛的群众基础;还有人经受不住市场考验,被一点眼前利益弄得昏头转向等。对此笔者以为:我们应该紧紧抓住国家把保护生态环境列入重要国策的大好时机,首先,层层建立以保护植物生态为主旨的兰协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保护野生兰花资源,传授养兰、植兰技艺,沟通城乡信息,组织识兰、赏兰研讨,把兰文化的发展、延伸纳入一个大多数群众能认识、能接受的范畴;其次是配合中国人口进入老龄化阶段,有更多的有识之士退入“休闲”层次的契机,广泛组织、引导、启发他们爱兰、惜兰、种兰,以此既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又增加一个以知识文化推动兰花文化发展的群体;再次是一些兰花集中产区,开辟专业交易市场,经过适中的价格调控,让兰花真正进入千家万户。这样做就可能在一个不长的时期内,形成一个以发扬兰文化为宗旨,既重观赏价值,又重经济价值的群众性载体,兰文化真正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并深深扎根于群众之中。 |